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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政策解读稿

2022/03/14 5.7k 阅读 480 点赞

《嘉峪关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政策解读稿

为促进城市绿化事业高质量发展,改善城市生态与人居环境,增进市民身心健康,嘉峪关市结合本地实际,依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等法规,制定出台《嘉峪关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适用范围与核心定义

《办法》适用于嘉峪关市城市规划区内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明确城市绿化涵盖植树、种草、栽花、育苗、园林设施建设及管护等相关活动,为绿化工作划定清晰范畴。

二、《办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与管理体系

城市绿化工作遵循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科学规划、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构建以市绿化委员会统一领导,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建等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管理体系,压实各方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三、《办法》明确的规划与建设要求

1. 规划层面: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部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向社会公布实施,确保绿化规划与城市发展同频共振。

2. 建设分工:按照“谁负责、谁建设”的原则,明确公共区域、居住区、铁路公路沿线等不同区域绿地的建设主体,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与技术指导。

3. 建设标准:绿化工程设计需体现地域风格与历史文化特色,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需经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要将配套绿化建设投资纳入基建投资,同步施工、按期完成;绿化建设以植物造景为主,优选本地适宜品种,实现乔灌草合理搭配。

四、《办法》强调的保障与激励措施

1. 资金与政策保障:市政府将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其他公共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绿化用水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广节水技术降低养护成本。

2. 社会参与激励: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绿化科研、推广先进技术,支持通过“互联网+”认建认养、投资捐资等方式参与绿化建设;对绿化工作中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3. 苗木培育支持:加强引种驯化管理,推广节水耐旱植物,提升本地绿化苗木自给率,夯实绿化建设基础。

五、《办法》规范的管护与保护举措

1. 明晰管护责任:按照“谁所有、谁管理”原则,划分公园绿地、单位绿地、居住区绿地等不同类型绿地的管护主体,要求管护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养护技术标准,做好浇水、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2. 强化绿地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绿地规划、占用绿化用地,确需临时占用的,须经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占用期满后及时恢复归还;禁止损坏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不得擅自砍伐树木,确需砍伐的须经审批并按规定补植;抢险砍伐树木可先行处置,但需在三日内补办手续。

3. 规范相关行为:公共绿地内商业服务摊点需在指定地点经营,遵守绿地管理规定;因管线安全需修剪树木的,需兼顾管线安全与树木生长,费用由申请单位承担。

六、《办法》明确的社会监督与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制止、检举损坏花草树木、绿化设施及园林景观的行为,共同守护嘉峪关市的绿色生态家园。

七、古树名木保护相关规定

《办法》要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开展摸底调查,建立档案、设立标志、划定保护范围,为古树名木提供精细化保护。

八、《办法》的实施意义

《办法》的出台与实施,为嘉峪关市城市绿化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对规范绿化管理、提升城市绿化品质、建设宜居宜业的生态之城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文件:嘉峪关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嘉峪关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