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峪关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2016-2020年)
第一章规划背景
一、现状
(一)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嘉峪关市位于甘肃省西北部,河西走廊中部,面积2935平方公里。距省会兰州776千米,是明长城西端的第一重关,也是古代“丝绸之路”的交通要冲。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24.3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2.79万人,城镇化率93.42%。2015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190亿元,比上年增长9%,全年大口径财政收入39.8亿元,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13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5.1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14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371元。
(二)卫生资源现状
经过长期发展,全市已经建立了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卫生单位132个,其中三级综合医院2个、二级综合医院1个、中医医院1个,民营综合医院1个,民营专科医院3个,妇幼保健机构1个,卫生监督所1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个,采供血机构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5个,镇卫生院3个,村卫生室16个,个体诊所、门诊部、医务室76个。全市医疗机构开设床位1785张,每千人口床位数为7.32张。全市医疗机构业务用房面积7.69万平方米,万元以上医疗设备1062台,总价值2.74亿元。2015年底,全市共有卫生技术人员2565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864人;注册护士1213人,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3.54人、注册护士4.97人。每千人拥有病床数、每千人卫技人员数、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每千人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7.32张、10.52人、3.54人和4.97人。基本建成了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二五”期末我市已在全市率先实现新农合“一卡通”以户为单位全覆盖,发卡率达98.8%。
(三)资源利用情况
2015年全市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达1675247次,人均门诊人次为6.87次,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3次;其中:医院689376次(占41.1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48425人次(占56.61%),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7446人次(占2.24%)。与上年比较,医院总诊疗人次减少78961人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增加35337人次,卫生院减少9444人次。2015年全市医疗机构出院人数56775人,全市人均出院0.23次,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1次。其中:医院52790人次(占92.9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188人次(占5.62%);专业公共卫生机构797人次(占1.40%)。与上年比较,医院出院人数增加3017人次,增长6.06%;乡镇卫生院出院人数减少185人次,减少15.2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出院人数减少205人次,减少8.67%。
(四)居民健康状况
2015年末,嘉峪关市人均期望寿命提高到77.99岁,高于全国平均预期寿命1.65岁。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3.2‰、4.12‰,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逐步提高。
(五)中医药发展状况
中医医院内涵建设不断加强,建成公立中医医院1家,中医床位达到261张;建成中医药重点专科1个。评选1名省级名中医,5名市级名中医,1个“中医世家”。中医从业人员的数量(2015年末达到196人)和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六)健康扶贫状况
认真落实市委《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卫生计生扶贫计划的实施方案》,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实现标准化村卫生室全面覆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对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适当的提高定额补助标准;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毕业后的聘用及培训工作;对全市参合农村人员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农村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比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七)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状况
每年选派110人到省外、60人在省内进修。累计为乡镇卫生院招录大学生92名,招录面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的本科层次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1人,为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训全科医生67名,乡镇卫生院人员较5年前增长了20人。参加国家中西部地区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培训人员8人次。强化护理队伍建设,服务质量和水平上取得长足进步。
二、机遇与挑战
1.机遇。“十三五”时期,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我市的区域优势、资源优势、政策优势、中医药优势都将为我市卫生和人口工作的发展带来新机遇。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委会确定健康甘肃为全省战略,“一带一路”战略全面实施,中医药国际化进程持续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健康促进模式改革有效实施,精准扶贫政策深入落实,我市将在实施精准扶贫的同时,促使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城镇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分级诊疗和医师多点执业深入开展,健康服务业得到快速发展,社会多元化办医节奏加快,互联网带动健康产业创新热潮的到来,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快速发展都将为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加速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
2.挑战。虽然卫生计生事业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但城镇化、老龄化、疾病谱变化和群众需求多元化的新形势以及全面深化医改和信息化对医疗服务模式的改变也给卫生计生事业带来了多重挑战。具体表现在: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出新要求。党的十八大提出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不断增长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部分经济困难群众还存在健康公平问题。卫生事业必须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以全民健康促进全面小康,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深化医改任务依然艰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步入深水区,改革任务更加艰巨。医疗保障水平仍然较低,公平性亟需提升。医疗卫生发展更加迫切需要转变简单规模扩张的发展模式,从体系优化和结构调整中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
——医疗卫生资源分布不均。卫生资源分布不均,健康产业发展滞后,难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需求。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妇幼健康服务资源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仍比较薄弱,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高端人才、紧缺专业人才缺乏,设施设备短缺。
——社会办医能力不足。我市多数社会办医疗机构设施设备较差,医疗技术力量比较薄弱,不注重自身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人员流动性大,医疗技术队伍不稳定,缺乏竞争力,社会办医规模和服务量占比仍然较低。
——城镇化、老龄化、疾病谱变化对医疗卫生服务提出新需求。近年来,我市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城镇化率达到93.42%,65及岁以上人口达1.95万人,占总人口的7.99%。面对城市化明显加快,城乡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不均衡与快速城镇化的矛盾日益突出。老龄化日趋严重,人口抚养比持续上升,快速老龄化使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老年病专科服务等医疗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康复、老年护理等薄弱环节问题将更为凸显。
第二章 总体要求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甘肃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医改政策为导向,以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为目标,以优化资源配置为主线,以信息化为支撑,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快卫生事业发展,让市民享受到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健康需求导向。以满足全市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和解决健康问题为导向,科学合理布局,优化调整结构、保持适度有序发展,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促进上下协调联动、各区域均衡发展。
2.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发挥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作用,促进公平,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3.坚持政府主导地位。强化政府在顶层规划设计与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坚定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形成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格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4.坚持分类指导。统筹我市内不同类型、层级的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和布局,分类制订配置标准。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资源规模,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提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5.坚持中西医并重。遵循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基本方针,落实好中央和省对中医药工作的倾斜政策,切实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力度,保障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和资源配置。
三、目标
到“十三五”末,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多层次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上下联动、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实现“2020年全面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奠定坚实的医疗卫生资源基础。到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控制在8 张,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公共卫生人员数分别达到3.9人、5.3人、0.8人,医护比保持1:1.4。
表1 2015-2020年嘉峪关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主要指标
| 主要指标 |
甘肃省2020年目标 |
嘉峪关2015年现状 |
嘉峪关2020年目标 |
指标性质 |
|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5.90 |
7.32 |
8.0 |
指导性 |
| 医院 |
4.75 |
6.73 |
7.31 |
指导性 |
| 公立医院 |
3.60 |
6.43 |
6.76 |
指导性 |
| 其中:市办医院 |
0.90 |
3.49 |
3.98 |
指导性 |
| 其他公立医院 |
0.2 |
2.94 |
2.78 |
指导性 |
| 社会办医院 |
1.15 |
0.30 |
0.55 |
指导性 |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1.15 |
0.59 |
0.69 |
指导性 |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35 |
3.54 |
3.9 |
指导性 |
|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2.8 |
4.97 |
5.3 |
指导性 |
|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
0.8 |
0.26 |
0.8 |
指导性 |
|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
2.00 |
2.75 |
3.00 |
约束性 |
| 医护比 |
1:1.2 |
1:1.4 |
1:1.4 |
指导性 |
| 市办及以上医院床护比 |
1:0.5 |
1:0.5 |
1:0.5 |
指导性 |
| 市办综合性医院适宜床位规模(张) |
800 |
500 |
650 |
指导性 |
第三章医疗卫生机构布局
一、总体布局
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各机构按照市、镇、村3个层级梯度配置。
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其中,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嘉峪关市第一人民院、嘉峪关市中医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酒钢医院和中核四〇四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为政府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嘉峪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嘉峪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支队、嘉峪关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嘉峪关市120急救中心和嘉峪关市中心血站等)和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酒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精神卫生、急救、采供血、综合监督执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标准管理、计划免疫、出生缺陷防治等机构,均由政府主办。(如图2所示)
图2 嘉峪关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图
二、医院布局
(一)功能定位
我市位于河西走廊中端、是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城市,公立医院不仅是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主体,也肩负着为“一带一路”提供健康卫生服务的重大使命。要坚持维护公益性,充分发挥社会“基本民生安全保障网”的功能,承担基本医疗服务、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人才培养、医学科教、公共卫生、应急救援等任务,满足“一带一路”建设和我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
全市公立医院主要向市级区域内居民提供代表本市高水平的综合性或专科医疗服务,接受下级医院转诊,并承担人才培养和一定的科研任务以及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任务。
公立中医医院是我市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之一,应当坚持维护公益性,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承担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医疗教学等任务,承担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援外、国防卫生动员、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任务。市办中医医院要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我市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诊疗,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
为进一步满足全市居民更高层次的医疗需求,以疑难危重疾病的诊疗服务为主,兼顾预防保健和康复等服务,积极参与建设河西区域医疗中心。
(二)机构设置
我市公立医院的规划设置综合考虑城镇化、人口分布、地理交通环境、疾病谱等因素合理布局。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的数量和规模。原则上设置1个市办综合医院和1个市办中医类医院。在市级区域根据需要规划设置儿童、精神、妇产、肿瘤、传染病、康复等市办专科医院。
(三)床位配置
根据我市常住人口规模和分布合理配置公立医院床位规模,重在控制床位的过快增长和分布不均衡。在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8张以下,对全市各级公立医院现有床位进行优化调整,参考以下指标制定公立医院床位设置:每千常住人口市办公立医院床位数3.98张(含妇幼保健院床位),每千常住人口其他公立医院床位数2.78张。鼓励对过多的存量资源进行优化调整。
(四)单体规模。
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床位规模的不合理增长,市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650张左右为宜。专科医院的床位规模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
(五)社会办医院
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社会办医院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以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需求;可以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精神病人医养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
公开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标准和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环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审批,为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准入提供方便。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的定点服务机构范围,并执行与相同条件的公立医疗机构同等的补偿政策。
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0.5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促进社会办医成规模、上水平发展,加快形成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格局。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一)功能定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急危疑难重症病人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并受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
村卫生室在乡镇卫生院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
单位内部的医务室和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单位或本功能社区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其他门诊部、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居民健康需求,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其提供的服务予以补助。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学校尤其是寄宿制学校师生的公共卫生服务,协助和指导其做好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
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到2020年,力争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
(二)机构设置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镇、社区行政区划或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到2020年,在全市每个社区范围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我市城乡人口分布特点合理确定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配置数量和布局,根据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情况以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应当设置1个村卫生室。
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
(三)床位配置
按照所承担的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规模,重在提高床位数量和提升床位质量,提高使用效率,促进医疗资源垂直流动。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0.69张,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的设置。其中重点提高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胜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
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一)功能定位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向辖区内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急救、采供血、综合监督执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标准管理、计划生育、出生缺陷防治等),并承担相应管理工作的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血站等,原则上由政府举办。
市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实施全市各专业公共卫生工作规划或计划,参与重特大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建立和管理相关公共卫生信息网络,承担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并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开展公共卫生发展规律、策略和应用性科学研究,拟定国家公共卫生相关标准和规范。
(二)机构设置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市行政区域内设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再单设其它专病预防控制机构。
2.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加挂健康教育所的牌子,承担健康教育工作;村级保留计划生育服务室。
3.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
根据工作职责,整合卫生、计生现有的行政执法机构和职责,综合设置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推进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
4.紧急医疗救援机构
设1所市级急救中心,根据区域地理位置,在急救中心下设若干基层急救站,承担本市内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所在区域内的紧急医疗救援职责。
5.采供血机构
中心血站:设置一所相应规模的中心血站,负责全市医疗单位临床用血的保障和技术指导工作,并对内部设立和管理的中心血库、储血点、采血点进行质量控制。
6.精神卫生机构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一个心理健康卫生服务科室,提供心理健康卫生服务工作,同时落实社区精神病管理制度。设置1所精神卫生中心(专科医院)或在综合医院内设置精神病区。在全市精神专科床位总量控制范围内,鼓励民营资本举办精神病专科医院。
7.其他专业防治机构
设置1所传染病专科医院,现有专科防治机构归口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统一管理或与其它机构合并。
第四章资源配置标准
一、床位配置
(一)全市床位配置标准。根据全市近几年病床变动情况,结合未来人口变动和居民潜在医疗需求,按照全市经济、社会、人口分布等方面的实际状况,制定出我市床位总配置标准(如表2所示)。
表2 2020年嘉峪关市每千常住人口床位配置标准(单位:张)
| 市 |
2015年总床位 |
2015年千人口床位 |
2020年规划 总床位 |
2020年规划 千人口床位 |
| 嘉峪关市 |
1785 |
7.32 |
2060 |
8.0 |
(二)各类机构床位配置标准。到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病床数控制在8张,全市按照公平和效率统一的原则,根据未来人口规划、辐射范围和目前现状统筹考虑各类医疗机构床位数(见表3)。
表3 2020年嘉峪关市医疗机构床位配置标准(单位:张)
| 序号 |
医疗机构 |
单位性质 |
2015年总床位 |
2020年规划床位 |
| 1 |
市第一人民医院 |
市办公立医院 |
500 |
650 |
| 2 |
市中医医院 |
市办公立医院 |
300 |
300 |
| 3 |
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市办公立医院 |
50 |
75 |
| 4 |
酒钢医院 |
企业办公立医院 |
606 |
606 |
| 5 |
中核四〇四医院 |
企业办公立医院 |
110 |
110 |
| 6 |
新城镇卫生院 |
基层医疗机构 |
25 |
28 |
| 7 |
文殊镇卫生院 |
基层医疗机构 |
20 |
24 |
| 8 |
峪泉镇卫生院 |
基层医疗机构 |
20 |
24 |
| 9 |
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基层医疗机构 |
20 |
28 |
| 10 |
胜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基层医疗机构 |
20 |
25 |
| 11 |
紫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基层医疗机构 |
10 |
12 |
| 12 |
峪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基层医疗机构 |
10 |
12 |
| 13 |
祁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基层医疗机构 |
10 |
12 |
| 14 |
明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基层医疗机构 |
10 |
12 |
| 15 |
社会办医疗机构 |
74 |
142 |
|
| 市办公立医院小计 |
850 |
1025 |
||
| 企业办公立医院小计 |
716 |
716 |
||
| 社会办医疗机构小计 |
74 |
142 |
||
| 基层医疗机构小计 |
145 |
177 |
||
| 总计 |
1785 |
2060 |
||
二、人员配置
根据全市近几年卫生人力资源变动情况,结合未来人口变化和居民潜在医疗需求,到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15.41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9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5.3人。
表4 2020年嘉峪关市卫生人力资源配置主要指标(单位:人)
| 卫生技术人员数 |
执业(助理)医师数 |
注册护士数 |
|||||||||
| 卫生技术 人员总数 |
千人口卫生 技术人员数 |
执业(助理) 医师总数 |
千人口执业 (助理)医师 |
注册护士数 |
千人口注册 |
||||||
| 护士数 |
|||||||||||
| 2015年 |
2020年 |
2015年 |
2020年 |
2015年 |
2020年 |
2015年 |
2020年 |
2015年 |
2020年 |
2015年 |
2020年 |
| 2565 |
4000 |
10.52 |
15.41 |
864 |
1000 |
3.54 |
3.9 |
1213 |
1400 |
4.97 |
5.3 |
(一)医院。以提高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学历层次为重点,在保持医护比1:1.4的前提下,按照医院级别与功能任务的需要确定床位与人员配比。加强儿科医师、精神科医师、助产师(士)、药师等紧缺医技人员培养。根据省上相关文件精神建立我市特有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补充和完善我市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表5 2020年嘉峪关市医院卫生人力资源配置主要指标(单位:人)
| 序 号 |
医疗机构 |
单位性质 |
卫生技术人员数 |
执业(助理) 医师数 |
注册护士数 |
|||
| 2015年 |
2020年 |
2015年 |
2020年 |
2015年 |
2020年 |
|||
| 1 |
市第一人民医院 |
市办公立医院 |
649 |
800 |
224 |
245 |
320 |
330 |
| 2 |
市中医医院 |
市办公立医院 |
334 |
500 |
116 |
130 |
153 |
180 |
| 3 |
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市办公立医院 |
125 |
260 |
28 |
45 |
62 |
75 |
| 4 |
酒钢医院 |
企业办公立医院 |
664 |
800 |
149 |
155 |
218 |
230 |
| 5 |
中核四〇四医院 |
企业办公立医院 |
187 |
240 |
61 |
65 |
92 |
95 |
| 5 |
红十字会长城医院 |
社会医院 |
65 |
120 |
16 |
20 |
34 |
35 |
| 市办公立医院 |
1108 |
1560 |
368 |
420 |
535 |
585 |
||
| 企业办公立医院 |
851 |
1040 |
210 |
220 |
310 |
325 |
||
| 其他社会办医疗机构 |
188 |
600 |
196 |
205 |
191 |
258 |
||
| 总计 |
2212 |
3320 |
790 |
865 |
1070 |
1203 |
||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健全在岗培训制度。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12人以上,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至少3名以上全科医生。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按照每个镇卫生院不少于5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服务水平全面提高,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基层医疗机构按照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慢性病、精神等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
表6 2020年嘉峪关市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人力资源配置主要指标(单位:人)
| 序号 |
医疗机构 |
卫生技术人员数 |
执业(助理)医师数 |
注册护士数 |
|||
| 2015年 |
2020年 |
2015年 |
2020年 |
2015年 |
2020年 |
||
| 1 |
新城镇卫生院 |
36 |
60 |
8 |
12 |
17 |
20 |
| 2 |
文殊镇卫生院 |
23 |
60 |
7 |
12 |
11 |
15 |
| 3 |
峪泉镇卫生院 |
19 |
50 |
3 |
5 |
11 |
15 |
| 4 |
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12 |
180 |
20 |
28 |
27 |
40 |
| 5 |
胜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46 |
130 |
15 |
25 |
23 |
35 |
| 6 |
紫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32 |
60 |
9 |
15 |
17 |
20 |
| 7 |
峪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35 |
50 |
5 |
15 |
17 |
20 |
| 8 |
祁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31 |
50 |
5 |
15 |
13 |
20 |
| 9 |
明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9 |
40 |
2 |
8 |
7 |
12 |
| 合计 |
353 |
680 |
74 |
135 |
143 |
197 |
|
(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原则上按照全市常住人口1.75人/万人的比例核定。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不得低于总人数的70%,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5%。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80%;综合监督执法机构按照平均每千人口0.09至0.11人的标准配备专职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专业精神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市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血站卫生技术人员数量根据年采供血等业务量进行配备;急救中心等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量服务人口、年业务量等进行配备。
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原则上不低于80%),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健全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符合卫生人才特点的科学化、社会化评价机制,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以岗位职责和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
三、设备配置
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原则,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
(一)资源共享。大型设备配置饱和时不允许包括公立医疗机构在内的所有医疗机构新增大型设备,鼓励通过各种方式整合现有大型设备资源,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提高使用效率。发展专业医学检验中心和影像中心。到2020年,全市建设1所医学检验机构/影像中心。在确保医疗安全和满足医疗核心功能前提下,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结果互认和资源共享。
(二)分级管理。大型医用设备按照品目分为甲类和乙类,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市卫生计生委负责辖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初审和日常监管等工作,完善审批制度体系,强化使用事中事后管理。
四、技术配置
要以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为目标,加强对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发展的规划引导和支持,发挥其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提高基层和区域的专科水平,逐步缓解地域、城乡、学科之间发展不平衡,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注重中医临床专科的建设,强化中医药技术推广应用。
到2020年,全市在二、三级医院中建设一定数量的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在市中医医院、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设立治未病科,开展中医治未病工作,10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镇卫生院、70%的村卫生室开展中医健康干预服务。
五、信息资源配置
“十三五”期间的信息资源配置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纵横联网、规范标准、资源共享,多方投资、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覆盖全市的信息网络系统。到2018年,市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建成,到2019年,逐步完善建立与全省、全国互通的人口健康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体系,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建立起与其功能相匹配的标准化的业务信息系统,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全覆盖和信息共享,全市实现每位居民拥有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1张功能完善的健康卡。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与社会保障卡、金融IC卡、市民服务卡等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实现就医“一卡通”。
依靠大数据支撑,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加强远程医疗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业,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对医疗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和医疗质量服务监管,提高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促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医疗等新兴技术在健康服务中的应用。
第五章政策保障
一、政府主导,多元办医
我市市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为主导地位。对我市南市区等薄弱区域,发改、土地、规划、卫计部门要有计划、有步骤建设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满足周边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重点加强中医、儿科、妇产、精神卫生、全科、传染病、老年护理、口腔、康复和重大疾病等薄弱领域服务能力的建设。优先加强市办公立医院服务能力,提高区域医疗能力和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的协同发展,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整体效率。出台相应措施和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在我市南市区发展医疗卫生和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的方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探索公立医院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科学评估办法,形成投入主体多元化、投入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
二、上下联动,医养结合
建立紧密的医联体,创新对口帮扶的新模式,综合运用医保支付、价格杠杆等措施,建立并完善分级诊疗模式,建立不同级别医院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续性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诊疗格局。逐步完善双向转诊程序,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推进急慢分治格局的形成。探索建立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诊疗服务和结核病综合防治管理模式,制订不同级别和类别的医疗机构疾病诊疗范围,形成急性病、亚急性病、慢性病分级分类就诊模式。控制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规模,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占门急诊总量的比例。
推动医养结合机构发展,出台相应的实施方案,鼓励我市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服务需求设置老年养护、临终关怀床位或转型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合作开展医疗养老服务。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通过开展养老联合体、签订机构间协议合作机制或老年居民契约服务关系等多种形式,为老人提供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推动中医药与养老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和养生保健优势。到2018年,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三、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
坚持“管理机构下基层、疾控机构进医院、健康教育进家庭”以及“保健在家庭、小病在乡村、大病不出市”的工作思路,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成立公共卫生管理科,其他综合性医院及相关专科医院依托相关科室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承担辖区内一定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强化对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培训和考核,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职责,着力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的联防联控以及高危孕产妇和儿童的筛查、诊治、管理工作,加强卫生综合监督部门对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的监督检查。
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以积极、科学、合理、高效为原则,做好中医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不断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和其他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共同组成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快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设置,增强中医科室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机制。持续开展“西医学中医、中医学经典”和中医药五级师承教育工作,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骨干医师培训等工作,继续做好名中医和中医世家评选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康复护理服务领域的特色优势和在健康服务业中的优势。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中医药产业的发展,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支持发展中医特色养老、康复等服务,培育发展中医药文化和健康旅游产业。大力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和对外交流,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支持相关健康产品研发、制造和应用。统筹用好中西医两方面资源,提升基层西医和中医两种手段综合服务能力,到2020年,力争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
四、改革创新,调整资源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我市卫生规划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推进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实行医药分开。加快发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建立完善以基本医保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加快发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等第三方调解机制,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
按照严格规划增量、科学调整存量的原则,合理确定市域内公立医院的数量和布局,采取整合资源、提高利用效率、建立医联体、带动基层医疗机构发展等多种措施推动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的优化调整。要合理把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设备配置,禁止举债建设。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和人才定向培养的支持力度。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照相关规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设施配套。从实际出发,根据需要积极稳妥地将部分公立医院转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对超出规模标准的公立医院,要采取综合措施,逐步压缩床位。支持村卫生室、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卫生服务能力
出台我市培养和引进人才的实施方案,加强对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升卫生服务能力。要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严格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准入制度。推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转化,加强村医培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学历层次。加强以全科医师为重点的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临床培训基地和基层实践基地。医疗卫生机构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和在职培训的功能,落实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接受3个月以上的半脱产培训并实现培训全覆盖。全市建立一所卫生计生人才培养基地,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儿科、妇产科、乡村医生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计生人员培训规划。
鼓励高等医学院校预防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到我市基层公共卫生及计生机构工作,提高人员学历水平。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人员培养体系,推进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工作。认真落实护理岗位管理制度,加强专科护士培训,充实临床一线护士队伍,提高护理人员待遇。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到2020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所有新进拟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类和中西医结合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均需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六、推动“互联网+”,发展健康服务业
积极推动健康信息服务和智慧医疗服务,开展远程服务和移动医疗,不断丰富和完善医疗服务内容和方式,逐步转变医疗服务模式,延伸健康服务。要不断加强信息手段在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方面的应用,促进医疗机构强化管理、精准管理,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落实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同等对待的政策,加快多元办医格局的形成。全市要鼓励以多种方式积极发展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要大力发展健康养老、中医药医疗保健、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商业健康保险和第三方服务等多样化健康服务,培育健康服务相关支撑产业,支持发展健康服务产业集群。
第六章组织实施与监督评价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是市政府对卫生事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工作的领导,把规划工作的实施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建立问责制。市政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地。
市卫生计生、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工信、民政、人社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推进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工作。在卫生计生方面,要制订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在发展改革方面,要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在财政方面,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在城乡规划管理方面,要依据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审批建设用地;在机构编制方面,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统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在社会保障方面,要加快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投入保障机制
明确责任,建立健全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和谐发展的政府投入机制。要探索政府购买医疗卫生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政府投入方式,并探索利用社会资本促进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制转变和效率提高。坚持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的公益性,完善政府卫生计生投入机制,落实符合我市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等投入政策。积极探索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特色优势的财政补助政策。要切实保证公共卫生机构和重大、重点传染病防治经费投入。合理控制卫生总费用的增长,明显减轻群众负担,降低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支出比例。政府卫生投入在注重硬件设施建设投入的同时,更要注重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向专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倾斜,最大限度地提升资源效率。
严格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到2020年,将所有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公立医院全部纳入政府建设范围。全面落实政府在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公共卫生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六个方面的投入政策。同时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医院的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调整服务收费和增加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助机制,可以探索由按“床位补”转为按“服务量补”,形成“花钱买机制,花钱建机制”的财政补偿模式。
合理保障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人员及业务经费,确保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逐步增加政府采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产品的类别和数量,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逐步增加政府采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产品的类别和数量。加强资金监管,注重绩效考核,政府投入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三、创新体制机制
本规划主要内容是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在实施推进过程中,要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嘉峪关市“十三五”卫生和人口发展规划》相衔接,为规划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要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投入的主导地位。切实落实对公立和社会办非营利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政策。明确政府的医疗卫生投入责任。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推进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实行医药分开。加快建立以基本医保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建立更加合理的医保付费机制。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
四、严格规划实施
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公立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必须依据我市卫生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建立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分级审核备案和公示制度。对严重超出规定床位数标准、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等的公立医院,要进行通报批评,暂停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等级评审等审批和项目资金安排。
五、完善监督评价机制
全市要建立规划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评价过程中要实行公开评议、公平竞争,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保障规划有效运行。
|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
|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