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提高彩票公益金使用透明度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嘉峪关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度,嘉峪关市筹集福彩公益金1322.4万元(其中:省级以上363.4万元,市级959万元),实际使用1272.68万元(其中:省级以上523.51万元,市级749.17万元)。
二、使用情况
(一)省级以上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2017年省财政厅下发的甘财社[2016]169号、甘财社[2017]50号、甘财社[2017]138号确定的资金分配方案,我市2017年实际支出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的省级以上福彩票公益金523.51万元,共资助项目12个。
1.老年人福利类支出276.4万元,资助项目6个。主要用于社会办养老机构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养老机构的运营补贴、困难老年人补贴以及养老机构设施配备和维修改造等;资金的使用进一步提升了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筑牢了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屏障。
2. 社会公益事业类支出247.11万元,资助项目6个。“三社联动”项目支出59.4万元,主要用于我市永乐社区和紫轩社区开展“三社联动”试点工作;救助管理站建设项目支出100万元,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设置床位50张的救助管理站,建成投入使用后流浪救助人员宿舍和各处功能室将发挥作用,提升我市的流浪救助人员救助环境;殡仪馆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支出70万元;农村示范社区建设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农村示范社区创建,鼓励农村社区在化解社会矛盾、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稳定中的作用。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2万元,资金的使用使我市148名优抚对象受益;慈善超市支出0.71万元,主要用于慈善超市为困难群众购置生活必需品。
(二)市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2017年度,嘉峪关市民政局遵循福彩公益金“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使用宗旨,重点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共资助项目13个。
1.老年人福利类支出489.18万元,资助项目8个。一是资助社会福利院维修改造支出344.88万元,主要用于补充“三院联建”建设项目缺口资金和社会福利院北院区旧楼的暖气改造以及南院区新楼围墙改造。资金的使用将进一步改善社会福利院办院条件,为全市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孤儿提供良好的学习、医疗康复、生活环境。二是为养老机构购买综合责任险3.07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全市7家养老机构责任保险以及雇主责任保险。三是全市失能老人入住养老机构补贴支出1.23万元,2017年资助困难家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40人次。四是南市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支出100万元,资金的使用将使我市社区养老模式达到城乡全覆盖。五是南市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支出40万元。
2.社会公益类支出48.59万元,资助项目3个。殡仪馆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支出37万元,主要用于殡仪馆进入口大门的维修改造;防灾减灾指挥中心楼维修改造支出9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2.59万元,资金的使用使我市148名优抚对象受益。
3.残疾人福利类支出105.7万元,资助项目1个。主要用于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基金。
4.儿童福利类支出105.7万元,资助项目1。主要用于全市困难儿童教育事业发展基金。
特此公告。
附件:2017年度福彩公益金使用明细
嘉峪关市民政局
2018年7月28日
2017年度福彩公益金使用明细
单位:元
资金类别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补助金额
绩效目标
省级福彩公益金
1
老年福利类
设施配备及维修改造
480,000.00
用于补助全市养老机构设施改造、设备配置及消防设施升级改造,进一步筑牢了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屏障。
2
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
924,000.00
用于补助颐养中心和寿星园养老机构,鼓励社会办养老机构快速发展。
4
城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860,000.00
用于补助养老机构日常运营管理。
5
居家养老服务运营补贴
400,000.00
用于补助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常运营管理。
6
困难老年人补贴
100,000.00
用于补助落实嘉峪关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老龄办《嘉峪关市经济困难的老年人补贴实施细则》(嘉民发[2017]153号)规定,为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的补贴。
小计
2,764,000.00
1
社会公益类
慈善爱心超市
7,100.00
用于慈善超市为困难群众购置生活必需品。
2
优抚对象医疗救助
20,000.00
用于补助1-6级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建立补充医疗保障,七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医疗各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优惠待遇所需,我市148名优抚对象受益。
3
救助管理站建设项目
1,000,000.00
用于补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建设项目。
4
“三社联动”项目
594,000.00
依据《甘肃省民政厅关于推进“三社联动”试点工作的通知》(甘民电[2017]4号)要求,主要用于补助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岗位、进行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开展社会工作培训和社会工作服务等。
5
农村示范社区奖励金
150,000.00
用于资助新城镇野麻湾社区、文殊镇团结社区、峪泉镇嘉峪关村社区,奖励农村示范社区创建,鼓励农村社区在化解社会矛盾、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6
殡仪馆基础设施维修改造资金
700,000.00
用于补助殡仪馆殡葬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更新改造。
小计
2,471,100.00
总计
5,235,100.00
市级福彩公益金
1
老年福利类
社会福利院旧楼暖气改造费
176,348.00
进一步改善社会福利院办院条件,为全市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孤儿提供良好的学习、医疗康复、生活环境。
2
南市区福利院围墙改造费
440,000.00
3
社会福利中心区域内10千瓦配电工程款
203,420.52
4
养老机构社会责任险
30,690.00
根据《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投保有关工作的通知》(甘民电[2017]124号)的文件精神,省级承担40%,市级承担60%.对全市7家养老机构,245名入住老人,150元/年;72名工作人员投保,200元/年。
5
失能老人入住养老机构补贴
12,300.00
2017年资助困难家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40人次。
6
三院联建项目室外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资金
2,629,000.00
主要用于补充“三院联建”建设项目缺口资金。
7
南市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款
1,000,000.00
资金的使用将使我市社区养老模式达到城乡全覆盖。
8
南市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资金
400,000.00
用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小计
4,891,758.52
1
社会公益类
伤残军人医疗补助
25,966.19
用于补助1-6级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建立补充医疗保障,七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医疗各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优惠待遇所需,我市148名优抚对象受益。
2
殡仪馆基础设施维修改造资金(更换大门)
370,000.00
用于殡仪馆主入口大门的重建。
3
防灾减灾综合办公楼楼顶维修改造资金
90,000.00
防灾减灾指挥中心大楼屋顶瓦片脱落,顶楼出现漏水现象,五楼部分墙皮脱落,进行了维修改造,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小计
485,966.19
1
儿童福利类
2016年度教育事业基金
1,057,000.00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实施意见〉,按10%比例提取,用于支持教育事业发展。
小计
1,057,000.00
1
残疾人福利类
2016年度残疾人事业发展基金
1,057,000.00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贫困残疾人帮扶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嘉政发[2016]18号),按10%比例提取,主要用于地方残疾人事业。
小计
1,057,000.00
总计
7,491,72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