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民政局 2020年度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民政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591.3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38.84万元,占91.12%;项目支出52.49万元, 占8.88%。

(四)关于民政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91.33万 元,比上年减少1552.53万元,下降72.42%;总支出591.33万元,比上年减少1552.53万元,下降72.42%。

(五)关于民政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91.33万元,比上年减少1552.53万元,下降72.42%;总支出591.33万元,比上年减少1552.53万元,下降72.42%。

(六)关于民政局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民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1.33万元,比上年减少1552.53万元,下降72.42%。支出主要项目有:慈善协会工作经费、低收入信息核对工作经费、婚姻登记工作经费、救助站工作经费、民间组织管理和社会组织党工委经费、收支两条线安排支出等。
2.结构情况
民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1.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91.33万元 ,占100%。

(七)关于民政局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38.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2.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76.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 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八)关于民政局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民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安排支出预算数0.78万元,全部为公务接待支出。
民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决算增加0.49万元,全部为公务接待支出。主要原因是历行勤俭节约和过紧日子精神,严格控制开支,故实际支出低于了预算数。
2.“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接待支出0.7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100%。
公务接待支出预算0.78万元,预计全年接待来访团组15个,来访宾客约80人次。主要接待任务有调研、检查以及公务来访。
(九)关于民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民政局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支出预算数128.27万元。比上年减少147.99万元,下降53.6%。

(十)关于民政局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十一)关于民政局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民政局 2020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6万元, 占采购总额的100%。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0年国有资产占用总额7520.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60.17万元,非流动资产6959.94万元。
3.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绩效情况。基本支出预算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费两部分。在基本支出预算编制中,要兼顾公平与现实,按照科学、规范的程序,逐步建立和完善定额标准体系,合理核定单位的基本支出预算;同时,还要结合单位的收支情况,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制度》、《办公用品采购、领用制度》、《公务出差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采取其他方式合理安排基本支出预算。
(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情况。市民政局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通过开展全局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民生保障能力,优化社会服务机制。一是突出民生项目,提升服务水平。责成承担重大民生项目的科室和基层单位要自行组织开展民生项目受益对象的民主评议,通过民主评议了解群众对民生项目的需求,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二是要求负责重大民生项目的科室和基层单位要建立和完善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布民生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三是单位重大项目、大额资金的使用需经局务会议研究同意后支付。同时,积极配合市效能办和市审计局做好重大民生项目的绩效审计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 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款): 是指单位用于离退休方面的支出。(一)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是指单位统一 管理的单位机关及特派员办事处离退休人员的经费。(二)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是指单位用于离退休干部办公室为单位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 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 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 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联系人: 张玉红 电话: 6326640
嘉峪关市民政局
2020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