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峪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限期缴回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及印章的公告

2023/08/07 1.5w 阅读 452 点赞

        嘉峪关市民政局于2023年4月21日已依法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因下列社会组织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相关处罚决定,办理注销登记,且于行政复议期内未提起行政复议。本机关现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收缴其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请下列社会组织于7日内(2023年8月10日前)缴回法人登记证书正、副

本、公章及财务章,逾期视为作废。

请上述7个社会组织见公告后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序号

统一信用代码

名称

备注

1

5262020009823084XB

嘉峪关市荣宝轩艺术馆

2

52620200357833056G

嘉峪关市流浪动物救助收容中心

3

52620200316143710Q

嘉峪关市至孝殡葬礼仪文化服务中心

4

52620200690366308H

嘉峪关市博瑞德体育培训中心

5

52620200MJW348530G

嘉峪关市寿星园老年公寓

6

51620200MJW348100R

嘉峪关市企业联合会

7

51620200MJY28100X4

嘉峪关市安全生产协会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