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9号)文件精神要求,对已参加失业保险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一、失业补助金的发放范围及条件
2020年3月至12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一是参加过失业缴费且已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目前仍未就业人员(没有以单位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二是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时间不足一年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三是参加失业保险缴费职工主动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
一是参保地不在嘉峪关市或在嘉峪关市没有参加失业保险缴费的人员;
二是现正领取失业保险金丶失业补助金和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不能重复享受待遇;
三是失业后重新就业现以单位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人员。
二、失业补助金的发放标准
我市的失业补助金领取标准为本地失业保险金标准1458元/月的80%,即每月1166.4元,按月发放6个月。
三、失业补助金的申领方式
我市失业补助金待遇的申领推行网上经办模式和现场办理相结合的方式,失业人员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申领:
1.网上申领: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rst.gansu.gov.cn:8080/index)。
2.现场办理: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社业务综合窗口。
四、需要提交的资料
1、个人身份证、银行卡(或社保卡)复印件一式一份;
2、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3、失业保险手册有关记载失业保险相关信息页面复印件一式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