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
政府文件政府文件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嘉峪关市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05/14 1.2w 阅读 57 点赞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峪关市关于深入推进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甘政发〔2017〕14号),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依托政务服务网,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推行公开透明便捷政务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充分利用已有资源设施,加强集约化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平台整合,促进条块联通,实现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多方利用。 

  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出发,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供渠道多样、简便易用的政务服务。 

  坚持协同发展。加强协作配合和工作联动,明确责任分工,实现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整体推进,做好制度衔接,为“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制度和机制保障。 

  坚持开放创新。鼓励先行先试,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渠道,开放服务资源,构建政府、公众、企业共同参与、优势互补的政务服务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2017年底前,依托政务服务网,基本建成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全面公开,大力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按照省政府总体工作进度,2020年底前实现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覆盖全市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政府服务更智能,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并规范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规范完善已发布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形成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市政府各部门负责本系统、本行业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规范完善工作。对列入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实行编码管理,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基础。(牵头单位:市审改办、市电子政务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责任主体:各区、市政府各部门) 

  (二)优化简化服务事项办理流程。进一步优化简化线下审批流程,规范和量化行政许可审查方式、审查程序、审查环节、时限节点等,保证行政许可审查行为的合法规范、避免重复审查,提高审批效率。依托政务服务网,优化简化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不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在线审查和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牵头单位:市审改办;配合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主体:各区,市政府各部门) 

  (三)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各部门要在政务服务网和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法律法规未明确的要求不得列入办事指南;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同时,依托政务服务网及政府门户网站畅通互联网沟通渠道,充分了解社情民意,针对涉及公共利益等热点问题,积极有效应对,深入解读政策,及时回应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市审改办;责任主体:各区,市政府各部门) 

  (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2017年,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快推进利企便民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涉及法人的政务服务事项,市发改委、国土局、环保局、规划局、建设局、园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卫计委等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重点推进投资项目审批、企业名称核准和登记注册、食品药品许可等事项通过政务服务网实现“一张网”办理。涉及自然人的政务服务事项,各区及公安、人社、民政等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重点推进交通违法罚款缴费、个人社会保险登记、低保申请等事项、通过政务服务网实现“一张网”办理。2018年底前完成部门办事系统与政务服务网的对接联通,基本实现凡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专利申请、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一张网受理、办理和反馈”,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园区管委会、市卫计委、市市场监管局;责任主体:各区,市政府各部门) 

  (五)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功能更加便民利民。全面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推动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实行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有条件的部门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运行管理标准化和服务质量标准化等工作,切实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单位进驻、事项办理、流程优化、网上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政务服务阳光规范运行。(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审改办;责任主体:市政府各部门) 

  (六)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政务服务网深度融合。加快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建成项目在线审批监管、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公共资源交易三大平台,推动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深度融合,实现联审联批和“一门式”服务。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互结合、相互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将实体政务大厅的服务事项全部迁移到政务服务网,对线上线下服务事项办理流程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并结合各部门实际,推进网上申请原件预审、办结核验和全程网办,逐步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合一通办。引入社会力量,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预约查询、证照寄送以及在线支付等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社会治理局;责任主体:市政府各部门) 

  (七)推动基层服务网点与网上服务平台有效对接。通过优化服务流程,推进数据共享,推动部门间政务服务相互衔接、协同联动并向社区延伸。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社保、农技推广、宅基地申请、计划生育管理、流动人员管理、社会救助、法律调解、社会综治等与基层群众联系密切的事项在基层服务中心直接办理。依托政务服务网,为群众提供办事指南、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代办等基层综合服务一站式网上办事入口。加快各部门面向基层公众服务的业务系统与嘉峪关政务服务网的对接整合,向基层政务服务信息系统按需开放业务系统实时接口,共享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将网上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社会治理局;责任主体:市政府各部门) 

  (八)规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各部门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网的互联互通,加强平台间对接联动,统一身份认证,按需共享数据,做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新建涉及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职能的网上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原则上要依托政务服务网建设,已经建成的网上政务服务信息系统要做好与政务服务网的对接工作。继续完善政务服务网网站群、行政权力事项管理、行政审批及电子监察等相关业务系统,建立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电子材料管理系统、政务服务监督考核系统等政务服务管理系统,形成权威、便捷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云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安全保障体系等电子政务公共基础设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推进电子政务云平台计算、存储等能力按需扩容,为网上政务服务提供支撑和保障。(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主体:市政府各部门) 

  (九)切实加强政务服务网运行管理。根据《甘肃政务服务网建设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做好政务服务网运行管理和动态更新工作,建立健全内容保障、网上行权、政民互动和运行维护机制,确保网站安全正常有序运行。(牵头单位:市电子政务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主体:市政府各部门) 

  (十)加快政务服务网移动客户端建设应用。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牵引,着力推行网上政务大厅、手机政务APP等网上理政措施,推动“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地。将嘉峪关政务服务网移动客户端打造为全市政府部门在移动终端面向公众和企业提供政务服务的主渠道,实现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进度和投诉反馈的统一查询,推动各类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网上办理、网上支付等服务汇聚到政务服务网移动客户端,实现一站式服务,各区、各部门不再新建其他政务服务类移动客户端,已建的系统要完成与政务服务网移动客户端的对接。2018年底前,通过政务服务网移动客户端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办理、办件进度信息查询、办事指南查询、办件咨询、投诉信息查询等便民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主体:市政府各部门) 

  (十一)着力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按照整合共建原则,结合全省工作进度,统筹建设覆盖全市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和政务服务信息系统,统一管理政务服务信息资源目录,逐步实现与人口、法人、地理空间信息、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和政务服务事项库、办件信息库、监管信息共享库、信用信息库等业务信息库的互联互通,推进共享交换平台对接,支撑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互通和协同共享。加快建设统一电子证照库和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按照全省工作进度要求推进证照信息共享互认及网上身份实名认证。要加快完成整合面向公众服务的业务系统,梳理编制网上政务服务信息共享目录等相关工作,尽快向各部门业务系统按需开放政务服务网实时数据接口,加快推进部门间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建立健全数据共享质量管理监督检查机制,支撑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互认共享。建设政务数据开放平台,依法有序开放网上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鼓励公众、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发利用,提供多样化、创新性的便民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主体:市政府各部门) 

  (十二)建立健全制度标准规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负面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强化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增强“接”“管”能力,提高“放管服”的协同性和联动性。加快制定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规范性文件,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的法律效力,着力解决“服务流程合法依规、群众办事困难重重”等问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以政务服务网为基础,进一步构建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架构,以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基础库共建共享、政务服务资源共享等行业标准规范,指导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推进。(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审改办、市场监管局、市政府法制办;责任主体:市政府各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统筹推进、监督协调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探索整合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办、社会治理服务中心政务服务职能,建立大数据应用的领导体制和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专家委员会,加强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开展督查评估,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推动工作取得实效。财政部门要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给予财力支持。(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市审改办、市财政局;责任主体:市政府各部门) 

  (二)开展目标任务考核,健全监督机制。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各项工作纳入目标任务考核机制。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动有力、积极参与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模拟办事、随机抽查、民意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服务情况,汇聚众智改进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责任主体:市政府各部门) 

  (三)强化人才培养,提升服务能力。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重点加强审改、政务服务、电子政务等部门工作人员业务知识与专业技术培训,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的专业化队伍。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方便更多群众通过网络获取政务服务,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人社局;责任主体:市政府各部门) 

  (四)夯实网络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互联网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建设和4G网络建设,提高全市宽带网络接入能力;持续推进提速降费,贯彻落实光纤到户两项国家标准,推动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拓宽网间互联带宽。(牵头单位:市工信委;责任主体:市政府各部门) 

  (五)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信息安全保护工作。明确政务服务各平台、各系统的安全责任,科学设置安全策略、合理划分安全域,开展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工作,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实时动态地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安全保障。加强对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网上支付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通过政务专网及政务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实现数据的交换和接口调用。提高各平台、各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查补安全漏洞,做好容灾备份,建立完善网络安全责任制,按照“谁建设、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敏感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主体:市政府各部门)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2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