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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

2022/05/11 1.9w 阅读 377 点赞

为切实兜牢兜住民生底线,保持我市低保标准年度增速不低于居民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增速水平,经市政府批准决定:2022年我市在继续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保障标准的基础上,同时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

城乡低保标准在726元/月的基础上提高8%,提标后的城乡低保标准为784元/月。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中的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低保标准的1.3倍,从11328元/人/年提高到12228元/人/年,照料护理标准由1680元/年/人、3360元/年/人、4800元/年/人提高到1800元/年/人、3612元/年/人、5412元/年/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提高8%。其中:儿童福利院集中供养标准由1360元/月提高到1470元/月,社会散居标准由1000元/月提高到1080元/月。

市民政局将提标工作作为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通过制定提标方案、召开专题培训会议和深入基层督导等方式,力保圆满完成提标各项工作任务。此次提标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6月底前补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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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