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一批次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已完成资料审核、复检、现场鉴定等程序。为确保鉴定结论客观公正,切实维护工伤职工、伤病残人员及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现将鉴定结论予以公示,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公示期为3天,自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9日。
如认为鉴定结论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可实名反映或举报,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反映问题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受理线索部门:嘉峪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联系人:吕留柱 联系电话:0937-6789725
附件:2026年第一批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表
嘉峪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5月7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