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试点工作的意见》,2014年起,我市开展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经过两年的扎实创建,各单位示范创建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涌现出了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经单位申报、组织验收、审核公示、市政府研究,现决定授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国税局3家单位“嘉峪关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
各示范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做好表率。希望各区、各部门、各行政执法单位以示范单位为榜样,认真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
|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4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