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经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研究,决定民航嘉峪关站(原中苏民航酒泉站)旧址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该旧址位于嘉峪关机场东侧,留存有1952年前苏联帮助设计建设的中苏民航酒泉站(楼)旧址,土跑道、停机坪、通导塔台、候机室、办公生活区等机场建筑设施遗迹,建筑设施属原苏式风格,候机室、办公生活房屋的廊柱、地面铺设的木地板、壁炉基本存在,具有近现代前苏联典型风格建筑特征。
嘉峪关机场旧址(原中苏民航酒泉站)是我国西北民航历史最悠久的机场之一,也是目前甘肃境内历史最早、文化信息保存相对完整的机场之一,对于研究我国西北民航发展历史具有一定的史料价值。
全市各有关单位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方式,科学规划,认真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
|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月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