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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全省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的通知

2013/07/30 1.3w 阅读 350 点赞

关于调整全省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的通知

甘人社通 [2013]250 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工会,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随着我省经济的发展和职工收入的增加,消费水平也随之提高。经研究,决定调整全省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的发放标准。现将全省调整后的发放标准通知如下:

一次性丧葬补助费: 6407 元。

一次性抚恤费: 3203 元

资金来源原渠道列支,自 2013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配套文件出台后,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新的规定和标准执行。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总工会

二零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