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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专项检查方案的报告

2013/07/17 1.3w 阅读 342 点赞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上报《嘉峪关市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 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的报告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现将《嘉峪关市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随文报上,请审阅。

附件: 1 、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2 、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3 、执法检查分组名单。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 年 7 月 2 日

附件 1 :

嘉峪关市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为推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修订)、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甘人社明电〔 2013 〕 26 号)精神,我局决定于 2013 年 7 月 3 日至 8 月 10 日,在全市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为确保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检查范围和内容

   专项检查范围: 我市行政管辖范围内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劳务派遣单位、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

   专项检查内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职工工资、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障规定情况;遵守工时规定及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对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动派遣法律规定情况的检查,还包括检查劳动合同期限、劳务派遣协议是否规范、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有无自设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等情况。

二、专项检查方法

   (一)宣传教育与执法检查相结合。 广泛宣传依法规范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 修定 ) 、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

   (二)全面排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 由局劳动监察科牵头,局社会保险科、劳动关系科、人才资源服务中心配合,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用人单位进行逐户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集中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 积极推进“两网化”建设,采取“划片包干”办法,层层落实执法责任制,从源头上遏制劳动用工违法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 2013 年 7 月 3 日- 7 月 13 日) 。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依法规范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修定)、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意识,提高广大劳动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二)执法检查阶段( 2013 年 7 月 16 日- 8 月 5 日)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同时从相关科室抽调人员组成执法检查组(分组名单附后),由局领导带队,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分组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用人单位进行逐户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分析总结阶段( 2013 年 8 月 6 日- 8 月 10 日) 。对我市的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相关的政策建议,并及时将专项检查书面总结报告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突出工作重点,严格检查执法。 各相关科室要抽调人员,统筹安排,全面部署,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充实一线检查人员,集中力量开展执法检查。劳动合同法(修订) 2013 年 7 月 1 日即将实施,为此,我们要落实好把劳务派遣单位和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采矿、餐饮和其它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作为检查重点的要求,通过检查,摸清我市企业用工情况,特别是重点检查对象的用工情况。对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方面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的,在依法处理的同时,还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确保专项查检取得预期效果。

附件 2 :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

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韩思理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田 瑞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

    张晓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 员:胡一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科长

    方贵文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

         科长

    王华章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

         务中心副主任

    张效辉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

         科长

    董友欣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支

         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劳动监察科

联系人:董友欣   高红军

联系电话: 0937 - 6213155    6789733

附件 3 :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

情况专项检查分组名单

第一组(检查范围:镜铁区所辖区域内用人单位)

组 长:韩思理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胡一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

         科科长

    张效辉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

         系科科长

    相关科室抽调人员 2 - 3 名

第二组(检查范围:长城区所辖区域内用人单位)

组 长:田 瑞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

成 员:王华章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

         服务中心副主任

    董友欣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

         察支队副支队长 

    相关科室抽调人员 2 - 3 名

第三组(检查范围:雄关区所辖区域内用人单位)

组 长:张晓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 员:方贵文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

         科科长

      高红军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

           察支队副主任科员

    相关科室抽调人员 2 - 3 名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法规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