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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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大力推进商标兴市战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1/03/29 1.8w 阅读 116 点赞

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大力推进商标兴市战略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商标  战略  意见  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31日印发

共印185份

嘉峪关市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省委提出的“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和“五个大幅度提升”奋斗目标的要求,增强我市商标专用权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提高我市企业商标的知名度,加快培育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的品牌商品,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商标发展工作实际,现对全市商标战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品牌兴市、品牌强市”的战略布局和“注册一件商标、培育一个品牌、拉动一个产业、促进一方经济、富裕一方百姓”的总体思路,建立“政府主导、工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联动”的商标战略体制。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为重点,充分发挥商标的凝聚效应,使一批品牌企业和品牌产品成为产业集聚、技术创新和招商引资的平台,以全力打造注册商标、甘肃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三大商标板块为核心,努力构筑我市商标品牌阵容的新优势,提升经济综合素质和城市竞争力。

二、目标任务

实施商标战略的总体目标是:围绕我市经济发展战略,坚持“纵向提升层次、横向扩展阵容、商标先行、梯级推进”的原则,以扩大注册商标总量为基础,以培育驰(著)名商标为重点,全力打造三大商标板块,争取到2015年底,全市注册商标的总量达到330件,驰名商标实现零的突破,著名商标达10件;到2020年全市注册商标的总量达到350件,驰名商标达2件,著名商标达20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总量实现零的突破。商标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服务职能进一步深入,市场主体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商标的能力显著增强,企业创新成果和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充分发挥商标应有的凝聚效应,使一批品牌企业和品牌产品成为我市产业集聚、技术创新和招商引资的平台。

三、主要措施

(一)积极培育以酒钢为重点的工业商标。围绕酒钢生产,形成钢铁产品生产为中心,钢铁边缘附属产业为辅助的“钢铁产业圈”。以重工业生产为载体,重点围绕钢铁、机械制造、不锈钢、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筛选一批具有比较优势、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重点产品,进行重点保护,全面提升“酒钢”品牌的商品价值,提高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知名度。

(二)重点打造以紫轩酒业为切入点的驰名商标。围绕我市新型产业万亩葡萄园种植基地为基础,以打造“紫轩”葡萄酒驰名商标乃至世界名牌为目标,进一步加大指导力度,引导企业以创品牌促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提升产品的档次、商标品牌和企业的知名度,做大做强企业。

(三)大力发展以洋葱为特色的农业产品商标。充分发挥商标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作用,积极培育发展2至5件具有我市地域特色、产业特色和集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农产品商标。鼓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册1-2件有地理标志特征的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力争使全市农产品商标注册和地理标志发展有新起色、新亮点、新突破,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民增收。

(四)加快培育以“西部公司”为龙头的服务业商标。鼓励本市各私营企业积极注册、运用服务商标,以服务业商标品牌为纽带,采取直销连锁、特许连锁等现代经营方式,推进服务业集团化、网络化和品牌化经营。重点引导、扶持房地产物业管理、旅游等行业商标品牌发展,运用国内、国际先进的管理方式和管理经验,开创属于自己的服务品牌。

(五)强化发展以长城旅游为中心的旅游产业商标。突出长城文化、大漠自然风貌、祁连山风光、民族风情艺术等特色,围绕长城文化,形成以长城旅游为中心,特色旅游产业和旅游工艺品为辅助的“旅游产业圈”。大力发展世界文化遗产地“万里长城—嘉峪关”、 悬壁长城、“万里长城第一墩”、“地下画廊”魏晋墓砖壁画、七一冰川、西部明珠雷达气象塔、东湖生态旅游景区、嘉峪关国际滑翔基地,以及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酒钢展览馆、酒钢水上乐园、种植园等标志性人文、自然景观商标。积极培育旅游业与文化产业相结合的特色旅游产品商标,如风雨雕、驼绒画、夜光杯、嘉峪石砚等。

(六)增强传统特色商标竞争力。以“弘扬民族文化、传承中国文明”为目标,在特色食品、传统工艺美术品、民族饰品、文体用品等行业,打造1至2件有民族文化特色、体现民俗风情的著名商标。加强对老字号企业和知名商号企业的商标、商号资产的保护运用,鼓励企业推进商号、商标一体化,提升“老字号”商标价值和传统特色产品商标价值。

(七)搭建无形资产商标品牌资产运作的平台。建立和完善品牌企业以无形资产出资的制度,支持品牌企业通过合法评估将其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作为无形资产提供信贷担保,建立和完善商标许可经营和转让相关机制,促进企业品牌资产的合理利用,实现品牌价值、效益的最大化。开辟网上转让平台、举办商标洽谈等多种形式,组织闲置商标的交易和品牌许可经营活动,盘活企业商标资产和品牌资产。

(八)分类指导,加快著名商标板块创建步伐。一是抓住甘肃著名商标评审、认定这一提升品牌形象的契机,出台促进商标所有人争创著名商标的相关优惠政策,提高商标所有人争创著名商标的积极性。二是工商部门坚持“择优择强,重点扶持”原则,进一步加强调查摸底,对具有一定规模、有发展潜力、产品竞争力大的企业和著名商标空白的支柱产业中的规模企业加大指导力度,加强引导服务、跟踪服务、贴身服务,指导条件成熟的企业收集申报材料,按时上报认定申请,每年补充一批,不断丰富我市著名商标板块内容。三是对著名商标进行动态监管,实行回访制,至少每半年回访一次。对认定满五年的著名商标予以确认并续延。四是进一步加强与媒体合作,通过开设专栏、专题报道等形式,组织宣传我市企业商标,提高商标市场知名度,提升品牌整体实力。

(九)突出重点,全力构筑驰名商标板块。一是加大指导力度,进一步拓宽驰名商标发展领域。按照“申报一批、准备一批、培育一批”的要求,制定我市培育中国驰名商标发展规划,不断强化争创中国驰名商标梯队建设,为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积蓄力量。二是通过深入企业调查摸底,确定符合申报中国驰名商标条件的企业,协助企业收集完善相关材料,及时上报国家工商总局。三是加强与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的联系与沟通,及时补充和完善认定材料。四是对申报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采取事前引导、事中服务、事后保护等措施,探索实施商标培育服务新路子。

(十)强化维权,全力打击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密切配合,形成“企业主动,政府推动,社会联动”的整体格局。工商部门要积极与质监、食品药品监督、卫生、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旅游等部门密切配合,按职能分工,进一步完善统一的打假协调机制,严厉打击各种假冒商标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加大对商标的保护力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实施商标发展战略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一是以保护“酒钢”等甘肃著名商标为重点,强化商标行政执法,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坚持打击和保护并举,多管齐下,做好护牌维权工作。建立商标监管信息系统,及时、有力地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对于反响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权案件要集中力量一查到底。二是对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和在全省享有一定声誉的商标,在企业登记工作中实施全行业保护,禁止他人擅自使用和注册登记,确保商标注册人的权益不受侵犯。 三是与企业建立商标打假维权联系制度,明确双方在打假维权工作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方便企业依法维权,及时处理侵权投诉案件。四是对外地发生的侵犯本市企业商标权的行为,要及时帮助协调当地执法部门,给予坚决打击,为我市企业的发展创造最佳的市场环境。五是加强工商、知识产权、公安、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制度、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形成职责清晰、渠道畅通、信息共享、快捷高效的商标专用权保护机制。

(十一)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以《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规范为重点,开展经常性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各企业对商标作用的认识。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的作用,普及“面”的宣传;利用举办培训班、商标巡展、展览会、展销会、专题讲座的形式,扩大“线”的宣传;通过工商部门向企业派驻工商联络员、建立商标指导点、企业回访、年检等形式,送法上门,强化“点”的宣传。通过多方位的立体宣传,使全市各级党政领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自然人的商标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推进商标战略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嘉峪关市推进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人社局、市农林局、市旅游局、中国人民银行嘉峪关市中心支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十一家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具体负责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服务意识,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营造良好的商标发展环境。

市发改委要对本市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在项目立项、审批或核准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市科技局、市人社局要支持企业引进先进科技项目和技术人才。

市工信委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商标的指导、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市财政局要按照市政府的奖励决定安排必要的奖励资金。

市建设局要在城市建设、广告设置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为实施商标战略工程提供优质服务。

市农林局要引导涉农企业打造自主品牌。

市旅游局要重点扶持旅游线路、景区、饭店、商品等旅游品牌的开发和打造。

中国人民银行嘉峪关市中心支行要做好信贷政策指导工作,鼓励引导金融机构采取商标质押贷款等方式为企业融资开辟渠道。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要积极运用现行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商标发展。

市质监局要做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管理、监督和认定工作。

市工商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大力引导和帮助各类市场主体及时注册商标,指导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工作,积极开展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示范企业的推荐工作。同时市商标协会要切实履行职责,着力培养各类商标专业人员,积极牵线搭桥,把经济效益好、信誉好、知名度高的企业吸收到协会中,通过会员示范带动,增强全市企业创先争优意识,不断提高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竞争力。

(二)建立健全各项激励机制。加大实施商标战略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创造良好环境,制定帮扶措施,确定一批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实施对驰名、著名商标企业政府奖励制度。从 2010 年起,对当年入选中国驰名商标和甘肃著名商标的企业以市政府名义进行表彰。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人民币 100 万元的奖励(不重复奖励);对获得甘肃省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 万元(不重复奖励)。同时,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甘肃省著名商标”企业的产品,作为自主创新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等方面优先享受政策扶持,并在企业登记与年检、技术基础工作、信息咨询资源配置等方面优先安排。对在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适当给予奖励,奖励工作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三)强化服务工作。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引导和服务上做文章,积极发动、引导、督促各类市场主体和其他组织做好商标注册工作和推进品牌发展工作,当好商标注册的指导员、服务员、督导员。一要对有市场前景可以注册而未注册的产品(服务)商标,要动员其尽快申报注册商标;二要对产品已经定型的企业,引导其在产品投放市场之前进行商标注册;三要对具有浓厚地域特点和市场前景看好的农产品,动员其申请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四要将我市一些知名度较高的旅游、人文、自然景观及文化遗产等商标资源列为重点保护的对象,在调研摸底的基础上,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商标注册建议,切实保护本地商标资源。 

(四)严格执法,加大商标保护力度。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甘肃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对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切实维护商标市场的公平、公正。将每年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作为全市商标宣传日,并通过举办商标节、商标知识专题讲座等形式,集中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实施商标战略的重要意义。积极举办多种形式的商标培训和研讨班,对企业有关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和运用商标策略的能力。工商部门要充分利用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等平台,畅通商标侵权投诉渠道。建立健全商标行政保护、司法保护和西部商标保护协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完善商标网上维权、预警、查询等工作,加大对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

(五)加强督促检查。为使我市推进商标战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政府将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加强对推进商标战略工作的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工作不力、问题严重的单位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建立相应的督查、检查制度,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