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技能提升补贴有关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297号)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166号)的规定,相关惠民政策将于2025年12月31日截止。请符合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并取得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包括《甘肃省2025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指导目录》)的企业在职职工,尽快通过电子社保卡或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wsbs.rst.gansu.gov.cn/)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自2026年1月1日起,将按《人社部 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执行,申领条件由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恢复为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甘肃省2025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指导目录》停止执行。
咨询科室:失业保险科(3018)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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