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养老机构运营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养老机构供养能力,发挥社会效益。根据《甘肃省民政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制度的通知》(甘民发〔2019〕71号)文件要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资金由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分级资助,其中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 80%,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20%。2022年6月,市民政局为符合条件的7家养老机构下拨2021年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资金及补发1家养老机构2020年运营补贴资金合计114.96万元。我局在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质量评估的基础上,精准认定养老机构服务能力,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不断满足老年人机构养老服务需求,提升养老机构运营能力和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