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非药品类)购买许可证办理指南 | |
受理部门: | 省级禁毒部门 |
咨询单位: | 市、县公安局禁毒部门 |
办理相关信息: | |
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 |
办理依据: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国务院令第445号)、《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2006年8月22日公安部令第87号) |
办理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
办理流程: | |
一、项目名称: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二、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三、受理范围:除个人以外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四、申请条件:单位生产、经营中合法使用。
五、许可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许可办理流程图:
缺
六、申报材料
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二)合法使用需要证明(原件)。
合法使用需要证明由购买单位出具,注明拟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和用途,并加盖购买单位印章。
七、证件时限:一个月内一次使用有效。
八、办理时限: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申请人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负责审批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给购买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负责审批的公安机关对购买许可证的申请能够当场予以办理的,应当当场办理;对材料不齐备需要补充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充的内容;对提供材料不符合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公安机关审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申请材料时,根据需要,可以进行实地核查。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实地核查:
(一)购买单位第一次申请的;
(二)购买单位提供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三)对购买单位提供的申请材料有疑问的。
九、收费依据:无。
十、收费标准:免费。
附表:
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第一类
1、1-苯基-2-丙酮
2、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
3、胡椒醛
4、黄樟素
5、黄樟油
6、异黄樟素
7、N-乙酰邻氨基苯酸
8、邻氨基苯甲酸
9、麦角酸*
10、麦角胺*
11、麦角新碱*
12、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
13、羟亚胺
第二类
1、苯乙酸
2、醋酸酐
3、三氯甲烷
4、乙醚
5、哌啶
第三类
1、甲苯
2、丙酮
3、甲基乙基酮
4、高锰酸钾
5、硫酸
6、盐酸
说明:
一、第一类、第二类所列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也纳入管制。
二、带有*标记的品种为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包括原料药及其单方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