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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市政策解读

《嘉峪关市建设工程雄关奖评选办法》政策解读稿

2023/12/26 6.1k 阅读 123 点赞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创建建设工程精品项目,提升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嘉峪关市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参照《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办法,现将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一、奖项定位与评选原则

1. 奖项地位

嘉峪关市建设工程雄关奖是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本市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获奖工程质量需达到全市领先水平,具备引领示范作用。该奖项择优推荐参评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

2. 评选原则与频次

评选以国家建设工程质量标准为依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原则,每年评选一次,每五年集中表彰一次。评选结果经市政府同意后,在全市范围内公布表彰,授予荣誉证书和奖杯,获奖单位可享受相关奖励政策。

二、评审机构与专家库管理

1. 评审机构组成

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成立雄关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评选表彰工作。委员会成员涵盖住建、人社、工信、交通、水利、林草等部门及专家委员,主任委员由市住建局主要负责人担任。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承担申报组织、资料初审、现场复查、评审会组织等日常工作。

2. 专家库建设要求

评审专家库通过公开征集组建,入库专家需从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相关行业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管理工作10年以上,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专家库每两年更新一次,及时吸纳优秀人才,淘汰不合格人员,保障评审专业性。

三、评选范围与申报条件

1. 申报工程范围

参评工程为嘉峪关市范围内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新建、扩建工程,涵盖住宅、公共建筑、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市政园林工程四大类,且规模需符合附件规定;个别规模较小但质量优良、风格独特、社会影响力大或技术有重大突破的工程也可申报。住宅小区需以整体或分期组团申报,公共设施配套基本完善,入住率达到60%以上;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的工业项目及建筑群体需整体申报。

2. 禁止申报情形

保密工程、竣工后隐蔽难以检查的工程;发生过工程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事件的工程;施工期间因质量问题被停工处理、通报批评或处罚的工程;使用限制、禁止技术(产品)的工程;评选年度内企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工程;曾申报未获奖的工程,均不得参与评选。

3. 申报必备条件

工程需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绿色节能环保规定,设计先进合理,质量达本市或本行业优质水平;已竣(交)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备案,投入使用一年以上且无质量缺陷、隐患;积极推行绿色建造、智能建造、装配式建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拥有至少一项市内领先创新技术或采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不少于7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质量管理标准化,施工过程落实质量样板引路且验收合格,观感质量评价为优良;工业、交通、水利、市政、园林工程除满足上述基础条件外,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需达到本市专业领先水平。

四、申报主体与申报材料

1. 申报主体确定

项目主要承建单位为申报主体;总承包模式项目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牵头申报;联合体承包工程可联合申报;分标段发包的大中型工程,承包合同价占比20%以上的企业可作为承建单位共同申报,占比10%-20%的企业可作为参建单位申报。

2. 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需填写《嘉峪关市建设工程雄关奖申报表》,经工程各责任主体单位签字确认、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签注意见后提交;同步报送附件要求的申报资料一式两份,确保资料真实准确、文件印章清晰可辨。此外,需提供时长不超过5分钟的工程影像资料,内容涵盖工程概况、科技创新、质量管控、新技术应用、使用效果等;提供20张彩色照片,其中包含工程全景照1张、质量样板引路及举牌验收照不少于3张、竣工标识牌照1张。

五、评审程序与纪律要求

1. 评审流程步骤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先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组织专家复查组开展现场复查;复查组通过听取申报单位汇报、征求建设及使用等单位意见、核查工程资料、实地查验工程质量等方式开展工作,住宅和公共建筑工程抽查面积不低于25%,工业等其他工程抽查体量不低于25%,群体工程原则上逐个抽查单体,回避或拒绝查验的直接取消评选资格;复查合格的由复查组撰写报告,提请评审委员会审议;评审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工程,评审会需有三分之二以上评委出席,同意票数超过实到评委半数方为通过;评选结果在市政府网或《嘉峪关日报》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市政府同意予以表彰。

2. 纪律约束规定

工程复查专家、评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需坚守原则、秉公办事、严守廉洁自律规定,违规者取消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申报单位若存在获奖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隐患、弄虚作假骗取奖项等情形,将被撤销奖项及证书,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依法受到信用惩戒。

六、表彰奖励措施

市政府对获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进行表彰,为主要参建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项目总承包单位颁发荣誉证书;为获奖工程的项目经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授予荣誉证书。对获奖单位和人员依法给予政策支持,工程建设单位应落实优质优价政策,支持鼓励承建单位创建雄关奖工程。

七、实施意义

本办法的出台,为嘉峪关市建设工程质量创优树立了明确导向,通过规范评选流程、严格评审标准,激励建设行业各主体提升工程质量管控水平,推动新技术、新工艺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助力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为打造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提供坚实的工程质量保障。


相关文件: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建设工程雄关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