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确定嘉峪关市工伤保险医疗协议机构的公示

2024/12/29 1.7w 阅读 174 点赞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246号)精神,对照《嘉峪关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流程,经自愿申报、资格审核、现场评估、综合评价等程序:以下3家医院符合纳入工伤保险医疗协议机构条件,拟确定为嘉峪关市工伤保险医疗协议机构,现予公示:

1.酒钢医院

2.嘉峪关市第一人民医院

3.嘉峪关市中医医院

公示期: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8日(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电话:0937-6789720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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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