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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提示警务提示

民警提示:不传谣,不信谣!

2021/09/20 1.4w 阅读 391 点赞

  在社会各界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之际,一些网民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甚至制造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近日,我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多起利用网络散布疫情谣言违法案件,并对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1条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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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