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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 宣布废止市政府有关文件的通知

2020/11/05 1.3w 阅读 496 点赞
 

嘉政发〔2020〕51号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

宣布废止市政府有关文件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省政府有关文件的通知》(甘政发〔2020〕40号),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涉及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者适用期已过的21件市政府文件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宣布废止的文件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照本通知,及时清理本部门、本单位出台的相关配套文件,并作出相应处理,如有需接续的,要抓紧制定新的文件,防止出现政策“空档”。

附件:宣布废止的市政府文件目录(21件)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6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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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