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市民政局在保持城乡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不断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适度拓展社会救助范围,提升服务水平,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推进:
一是全面开展低收入家庭摸底排查认定工作,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做到实时更新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系统,确保不落一户一人;二是履行“主动发现”责任,对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响陷入困境,其他相关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或个人,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等措施及时予以救助;三是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四是对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推行“救助+物资+服务”的救助模式,每月按时足额发放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与嘉峪关同福社区工作服务中心和村委会分别签订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委托服务协议,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
今年一季度,按整户新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32人,其中:因病、因残、因学刚性支出扣减后纳入10人,因重病、重残导致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低保标准而纳入22人。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城乡低保5人,其中:重病患者1人,重残人员4人。发现和解决分散特困人员生活实际困难和问题96个,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发放生活必需品129件,折合人民币3.13万元。临时救助43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9.9万元,其中:支出型救助38人次,急难型救助5人次。新认定城镇低保边缘人口7人。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持续用力推动民政领域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始终把人民基本生活、安危冷暖摆在重要位置,强化对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