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单位(学校),厅机关各处室:
为规范全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推进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维护教育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省教育厅制定了《甘肃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简称《规则》)和《甘肃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简称《基准》),《规则》和《基准》是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不作为行政处罚文书的引用依据。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甘肃省教育厅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