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技师培训项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甘财社〔2014〕205号)及《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4〕152号)的有关要求,对甘肃酒钢物流有限公司、嘉峪关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取得技师(高级技师)的71名职工培训补贴申请资料进行审核,71人全部符合补贴条件,其中:技师60人、高级技师11人,拟向甘肃酒钢物流有限公司、嘉峪关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拨付培训补贴172000元,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2026年3月3日—2026年3月9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面谈等形式向市人社局或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反映。对所反映情况,我们将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相关规定办理。
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 0937-6789713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 0937-6322050
附件:甘肃酒钢物流有限公司、嘉峪关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3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