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的相关精神,加快推进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持证社会工作者理论水平和实务能力,根据《甘肃省社会工作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甘民发〔2013〕164号)精神,现举办一期社会工作继续教育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社会工作继续教育培训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嘉峪关市民政局
承办单位:嘉峪关同福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12月23日-12月25日
培训地点:嘉峪关市委党校1号会议室
四、培训对象
全市考取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资格的社会工作者。
五、培训内容及课程安排
此次培训邀请西北师大、甘肃政法大学等专家教授对社区治理、社会工作等方面的知识,通过重点难点剖析、案例讨论、随堂练习与解答、课堂提问与答疑、课后练习等形式,为持证社工提供系统化的培训,课程具体安排如下:
| 日期 |
上课时间 |
课程安排 |
主讲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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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3日 (第一天) |
上午 |
8: 30-12: 30 |
社会工作与社区工作的融合发展 |
马红霞 甘肃政法大学副教授 |
| 下午 |
14: 30-18: 30 |
转型社会背景下社会 工作服务对象再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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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4日 (第二天) |
上午 |
8: 30-12: 30 |
社会工作视野下社区 工作者能力提升的理念与技术策略(1) |
赵茜 西北师范大学 教师、副教授 |
| 12月24日 (第二天) |
下午 |
14: 30-18: 30 |
社会工作视野下社区 工作者能力提升的理念与技术策略(2) |
赵茜 西北师范大学 教师、副教授 |
| 12月25日 (第三天) |
上午 |
8: 30-12: 30 |
社会工作如何有效参与基层社区治理 |
缪自锋 甘肃政法大学 教师、副教授 |
| 下午 |
14:30-18: 30 |
“三社联动”的模式与 策略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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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具体要求
1.按照《甘肃省社会工作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甘民发〔2013〕164号)关于“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每三年为一周期,助理社会工作师在每一个登记有效期内接受社会工作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72小时;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在每一个登记有效期内接受社会工作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90小时”的规定,全市考取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资格的社会工作者务必参加此次培训。
2.此次学习培训将纳入社会工作继续教育学时,培训结束,满足培训学习要求的学员,可获得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学时证书,作为学员继续教育学时累计的依据,此次培训学时将报送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审核备案。
3.参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培训期间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要求,无故不得请假,如有请假、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请及时报备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4.请各相关单位于2020年12月18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回执(见附件)纸质版通过协同发送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电子版报至电子邮箱382671890@qq.com。同时,为加强培训管理,请参训人员及时扫描下方二维码进群,有关事项通过群消息告知

嘉峪关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