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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圆满完成救助保障提标任务 最高提至每人每月1610元

2023/06/14 9.6k 阅读 272 点赞

2023年,嘉峪关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兜住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之底、落实全省“三抓三促”行动。坚持综合施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标准,我局严格落实省民政厅社会救助提标任务,积极与市财政局协商并报请市政府,继续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同时组织街道(郊区办)、镇(社区)开展提标动员会,安排科室工作人员认真审核提标表。

根据通知要求低保标准提高4%,达到815元/人/月,位居全省第三,特困供养标准同步提高,达到12720元/人/年,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三种情形,分别为1800元/人/年、3612元/人/年、5412元/人/年;集中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高9.52%,达到1610元/人/月;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高46.3%,达到1580元/人/月,位居全省第一;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1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 110元,与省级指导标准一致,位居全省第五。

这是我市自1997年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第19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新标准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5月底已全面完成提标任务,补发资金全部补发到位。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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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