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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全省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的通知

2008/08/19 1.0w 阅读 491 点赞

关于调整全省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的通知

甘劳社发( 2008 ) 101 号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工会,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随着我省经济的发展,在职工职工收入的增加,生活水平有所提高。经研究,决定调整全省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抚恤费的发放标准。现将全省调整后的发放标准通知如下:

一次性丧葬补助费: 3500 元

一次性抚恤费: 1750 元

资金来源按照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总工会《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抚恤费的通知》(甘劳社发( 2007 ) 46 号)规定执行。

以上调整自 2008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

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总工会

二零零八年六月六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