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市教育局对近期申报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资料审查与现场核查。经教育局会议研究同意,拟对符合办学要求的5所校外培训机构核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2023年11月3日-11月9日,问题反映受理电话:0937-6225736。
嘉峪关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3日
附:拟核发《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市教育局对近期申报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资料审查与现场核查。经教育局会议研究同意,拟对符合办学要求的5所校外培训机构核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2023年11月3日-11月9日,问题反映受理电话:0937-6225736。
嘉峪关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3日
附:拟核发《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名单: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