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4〕40号)文件精神,2024年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及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人员取得技能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中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通过个人申报、职业资格证书联网查询、职工失业保险缴费信息比对,参保企业在岗职工的申领资格进行审核。现对付源、张宏中等86名拟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8日—12月24日),请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937-6789709 6789722
附件:2024年12月参保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情况表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8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