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民政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序号 | 主管 部门 | 事项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1 | 甘肃省民政厅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嘉峪关市民政局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2 | 甘肃省民政厅 |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嘉峪关市民政局 | 《宗教事务条例》 |
3 | 甘肃省民政厅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嘉峪关市民政局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
4 | 甘肃省民政厅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 嘉峪关市民政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
5 | 甘肃省民政厅 | 殡葬设施建设审批 | 嘉峪关市民政局 | 《殡葬管理条例》 |
6 | 甘肃省民政厅 | 地名命名、更名审批 | 嘉峪关市民政局 | 《地名管理条例》 |
嘉峪关市民政局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修改核准办理指南
办理依据:
【行政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十五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提交材料:
1.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2.《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及修订说明;3.理事会会议纪要。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办理岗位:
1.受理: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二楼20号窗口
2.审核:嘉峪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3.审批: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二楼20号窗口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工作日
结果送达:当面送达,物流快递
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办理机构:嘉峪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办理地点: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二楼20号窗口
咨询电话:0937-6322358

社会团体章程修改核准办理指南
办理依据:
【行政法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 2016年2月6日经《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十八条 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提交材料:
1.修改后的章程;2.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3.《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及修改说明。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办理岗位:
1.受理: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二楼20号窗口
2.审核:嘉峪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3.审批: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二楼20号窗口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工作日
结果送达:当面送达,物流快递
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办理机构:嘉峪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办理地点: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二楼20号窗口
咨询电话:0937-6322358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办理指南
办理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条第一款 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行政法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 2016年2月6日经《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提交材料:
1.《社会组织名称预先核准表》;
2.嘉峪关市××××成立登记申请书;
3.社会团体筹备成立申请表;
4.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5.固定的住所及场所使用权证明;
6.验资报告;
7.会员名单;
8.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
9.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0.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11.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表;
12.社会团体印章备案表;
13.社会团体账户备案表;
14.章程草案;
15.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16.社会组织成立党建工作基础数据登记表;
17.党员花名册;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办理岗位:
1.受理: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二楼20号窗口
2.审核:嘉峪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3.审批: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二楼20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7-6322358
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7工作日
结果送达:当面送达
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办理机构:嘉峪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办理地点: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二楼20号窗口
咨询电话:0937-6322358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办理指南
办理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提交材料:
一、社会组织名称变更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2.会议纪要(理事会或全体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会议记录);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二、社会组织地址变更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2.会议纪要(理事会或全体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会议记录);
3.固定的住所及场所使用权证明;
4.《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三、社会组织业务范围变更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2.会议纪要(理事会或全体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会议记录);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四、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变更
(一)届内法人变更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2.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3.会议纪要(理事会或全体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会议记录);
4.《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二)换届法人变更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2.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3.负责人备案表(理事会成员及监事均需填报此表);
4.换届大会议程及会议纪要;
5.《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五、社会组织注册资金变更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2.会议纪要;
3.验资报告;
4.《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六、社会组织章程变更
1.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2.会议纪要;
3.社会团体变更后章程。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办理岗位:
1.受理: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二楼20号窗口
2.审核:嘉峪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3.审批: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二楼20号窗口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工作日
结果送达:当面送达,物流快递
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办理机构:嘉峪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办理地点: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二楼20号窗口
咨询电话:0937-6322358

社会团体注销登记办理指南
办理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提交材料: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
2.社会团体清算报告书、债权债务公告;
3.社会团体法人注销登记申请表;
4.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注销的批复;
5.社会团体履行内部程序文件;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办理岗位:
1.受理: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二楼20号窗口
2.审核:嘉峪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3.审批: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二楼20号窗口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工作日
结果送达:当面送达
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办理机构:嘉峪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办理地点: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二楼20号窗口
咨询电话:0937-632235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办理指南
办理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提交材料:
1.《社会组织名称预先核准表》;
2.嘉峪关市××××成立登记申请书;
3.业务指导单位批复文件;
4.固定的住所及场所使用权证明
5.验资报告;
6.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
7.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8.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登记表;
9.民办非企业单位内设机构备案表;
10.从业人员名单;
11.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备案表;
12.民办非企业单位银行账号备案表;
13.章程草案;
14.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
15.社会组织成立党建工作基础数据登记表;
16.党员花名册;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办理岗位:
1.受理: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二楼20号窗口
2.审核:嘉峪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3.审批: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二楼20号窗口
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工作日
结果送达:当面送达
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办理机构:嘉峪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办理地点: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二楼20号窗口
咨询电话:0937-6322358

民办非企业变更事项办理指南
办理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提交材料:
一、民办非企业名称变更
1.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表;2.会议纪要;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
二、民办非企业地址变更
1.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表;2.会议纪要;3.固定的住所及场所使用权证明;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
三、民办非企业业务范围变更
1.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表;2.会议纪要;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
四、民办非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
(一)届内法人变更
1.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表;2.法定代表人登记表;3.会议纪要;
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
(二)换届法人变更
1.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表;2.法定代表人登记表;3.单位负责人登记表;4.换届大会议程及会议纪要;5.《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
五、民办非企业注册资金变更
1.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表;2.会议纪要;
六、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变更
1.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2.会议纪要;3.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后章程。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办理岗位:
1.受理: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二楼20号窗口
2.审核:嘉峪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3.办结: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二楼20号窗口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当面送达
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办理机构:嘉峪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办理地点: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二楼20号窗口
咨询电话:0937-6322358

民办非企业注销登记办理指南
办理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提交材料:
1.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表;
2.会议纪要;
3.清算报告;
4.银行账户注销凭证;
5.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印章和财务凭证;
6.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办理岗位:
1.受理: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二楼20号窗口
2.审核:嘉峪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3.办结: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二楼20号窗口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当面送达
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办理机构:嘉峪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办理地点: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二楼20号窗口
咨询电话:0937-6322358

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办事指南
办理依据:《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令225号,2012年11月9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第八条: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
办理材料:
1.环保、自然资源、建设、林业、卫健部门审核意见;2.申报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户口本;3土地证明;4.资金证明;5.建设许可6.社会稳定风险 评估报告;7.可行性研究报告;8.申报单位申请书;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办理岗位:
1.受理: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二楼20号窗口
2.审核:嘉峪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
3.审批:嘉峪关市民政局
4.办结: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二楼20号窗口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工作日
结果送达:书面送达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办理机构及办理地点:
办理机构:嘉峪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
办理地点: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二楼20号窗口
咨询电话:联系电话:0937-6323473

建设建设殡仪馆、火葬场办事指南
办理依据:《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令225号,2012年11月9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第八条: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办理材料:
1.听证会报告;2.民政部门审核意见;3.发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建设、公安、交通、林业、市场监管、卫健部门审核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4.土地证明;5.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户口本;6.资金证明;7.建设许可;8.可行性论证报告;9.申报单位申请书。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办理岗位:
1.受理: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二楼20号窗口
2.审核:嘉峪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
3.审批:嘉峪关市民政局
4.办结: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二楼20号窗口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书面送达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办理机构及办理地点:
办理机构:嘉峪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
办理地点: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二楼20号窗口
咨询电话:联系电话:0937-6323473

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办事指南
办理依据: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令225号,2012年11月9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第八条: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经营性公墓审批事项改革,将经营性公墓审批权由省级民政部门下放至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由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将审批结果报省级民政部门备案。
办理材料:
1环保部门审查意见;2.国土、涉及林地的应有林业部门的审查意见;3.建设部门对公墓的选址意见;4.听证会材料;5.申报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6.申报单位银行验资证明;7.公墓建设四至范围和规划设计平面图;8.公墓建设可行性论证报告;9.申请单位的申请报告;10.人民政府的意见;11.市两级民政部门建墓审查意见的请示。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办理岗位:
1.受理: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二楼20号窗口
2.审核:嘉峪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
3.审批:嘉峪关市民政局
4.办结: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二楼20号窗口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书面送达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办理机构及办理地点:
办理机构:嘉峪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
办理地点: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二楼20号窗口
咨询电话:联系电话:0937-6323473

公开募捐资格审核办事指南
办理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二十二条 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慈善组织符合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条件的,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办理材料:
1.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书面申请;
2.注册会计师出具的申请前二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年度慈善活动支出和年度管理费用的专项审计;
3.理事会关于申请公开募捐资格的会议纪要;
4.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证明材料。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网上受理、
办理岗位:
1.受理: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二楼20号窗口
2.审核:嘉峪关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3.审批:嘉峪关市民政局
3.办结: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二楼20号窗口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工作日
结果送达:书面送达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办理机构及地点:
办理机构:嘉峪关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办理地点: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二楼20号窗口
咨询电话:0937-6318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