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02号令)、《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特制定以下指南:
机动车注册登记
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的来历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其中,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4.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原件;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
6.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
3.机动车的来历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其中,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4.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原件;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
6.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
7. 属于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的,收存车辆使用性质证明原件;
8.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
9.《 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其中不属于免检车型的,还应提交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10. 属于警车的,还需提交《警车号牌审批表》;
11.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1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机动车转入登记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档案,机动车登记证书;
4.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
5.《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档案,机动车登记证书;
4.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
5.《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6、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当提交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7.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机动车变更登记
1、办理变更颜色、更换车身或车架、更换发动机、改变机动车使用性质、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4)属于更换车身或者车架、更换发动机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及《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5) 属于变更车身颜色、改变机动车使用性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6)属于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或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使用性质变更的,还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
(7)属于更换整车的机动车整车的,还应当提交出厂合格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和相应的拓印膜(其中不属于免检车型的,还应当提交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8)办理变更登记时,需更换机动车号牌号码的,还需提交原机动车号牌。
(9)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变更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2、机动车为两人以上共同所有,将登记的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
(4) 机动车为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
(4) 机动车为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
(5) 属于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和《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6)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还应当提交原机动车号牌;
(7)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变更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3、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出车管所管辖区域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号牌;
(4)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号牌;
(4)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
(5)《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6)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变更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4、变更备案
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管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
(4)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办理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须变更备案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 《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4)车辆识别代号变更备案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及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
(5)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转移登记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 <协助执行通知书> >和国家、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 <协助执行通知书> >和国家、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4.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
5.<
<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
6.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机动车号牌;
7.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
6.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机动车号牌;
7.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
8.属于机动车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9.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转移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抵押/注销抵押登记、质押/解除质押备案
办理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
办理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机动车登记证书;
4.属于抵押登记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5.属于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解除抵押的,还需提交包含解除抵押内容的人民法院出具已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的复印件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6.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抵押/解除抵押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办理质押/解除质押备案,由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共同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
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质押/解除质押备案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机动车注销登记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3.属于报废解体的,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3.属于报废解体的,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
4.属于大型客车、中型以上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需要民警监销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5. 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6. 属于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7. 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出境证明或者海关出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原件;
8.属于被撤销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
<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
>原件;
9.属于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提交被依法收缴的法律文书复印件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
11.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销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申请临时行驶车号牌和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
申领机动车临时号牌,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申领机动车临时号牌,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来历凭证;
3.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联原件;
2.机动车来历凭证;
3.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联原件;
5.属于科研、定型试验的机动车,应提供并收存科研、定型试验单位的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申请机动车临时号牌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申请机动车临时号牌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申领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申请表》;
2. 境外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明复印件,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需提交中文翻译文本原件;
3. 中国海关等部门出具的准许机动车入境的凭证复印件;
4.不少于临时入境期限的中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提交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
5.属于有组织的旅游、比赛以及其他交往活动的,还需提交我国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申领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机动车申领和补、换领机动车牌证及登记事项更正流程
补领、申领登记证书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及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
4.属于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或经公安机关破案发还的被盗抢车辆无法提供登记证书需补领的,还需提交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5.属于首次申领登记证书的可由代理人代办,还需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申请补领、申领登记证书时提交的其他证明。
办理机动车换领登记证书、补、换领号牌、行驶证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属于换领登记证书的,还需提交原机动车登记证书;
4.属于补、换领号牌、行驶证的,还需将未灭失、丢失或者损坏的部分交回;
5.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申请换领登记证书、补、换领号牌、行驶证时
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办理机动车登记事项更正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属于需要重新核发行驶证的,还需提交原行驶证;
3.属于需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还需提交原机动车号牌。
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及补、换领检验合格标志流程
申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 ;
1.< <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 ;
2.行驶证;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收存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原件因上一次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已收存的,收存其他任一联复印件;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5. < <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收存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原件因上一次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已收存的,收存其他任一联复印件;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5. < <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
委托检验地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受委托检验地车管所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1)申请委托检验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需提交下列资料:
1. 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受委托检验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需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1. 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受委托检验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需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 行驶证;
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提交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原件因上次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已收存的,提交其他任一联复印件;
4.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5. 《机动车车查验记录表》;
6. 《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原件。
办理补领、换领检验合格标志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 行驶证。
查封、解封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它行政执法部门的公函;
2.经办人的工作证明。
2.经办人的工作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