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5起违规校外培训行为处罚情况的通报

2024/09/28 1.2w 阅读 333 点赞

嘉峪关市持续巩固深化“双减”工作成效,紧盯暑期、秋季开学等关键节点,积极落实监管责任,不断加强联合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校外培训专项治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现将查处的5起违规校外培训处罚情况向社会通报如下:

案例一

蔡某某,以个人名义在嘉峪关市润泽园居民楼内违规开展非学科类培训,违反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教育局执法人员现场约谈当事人,宣讲《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学员全部费用。

案例二

周某某,以个人名义在嘉峪关市雍和街区居民楼内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违反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教育局执法人员现场约谈当事人,宣讲《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学员全部费用。

案例三

甘肃学慧苑创意文化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2********X81D,位于嘉峪关市胜利中路629-2号。该公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违反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联合执法人员对机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宣讲《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责令负责人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学员全部费用。

案例四

嘉峪关市书香满屋共享服务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20*********7T0Y,位于嘉峪关市机场南路1118-75号。该公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违反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教育局执法人员对该机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宣讲《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责令负责人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学员全部费用。

案例五

嘉峪关市王梅舞蹈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号:1620*********38,位于嘉峪关市体育场西门,预收费未纳入向主管部门备案的银行监管账户,部分学生一次性收费超过三个月。教育局执法人员现场约谈该机构负责人,责令限期改正,退还违规超额费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整改到位,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该机构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嘉峪关市教育局

2024年9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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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