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全市保障供应稳定物价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物价 稳定 意见 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6月8日印发
共印185份
2011年全市保障供应稳定物价实施意见
为确保全面实现我市2011年价格调控预期目标,贯彻落实国家、省上将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首要任务的要求,针对我市目前价格总水平仍在高位运行的实际,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保障市场供应和稳定物价工作,切实维护全市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重点治理,保障民生、稳定预期”的基本原则,围绕“促生产、畅流通、增储备、建机制、保民生”的中心任务,实行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各方参与,综合运用多种调控手段,保障市场供应,强化价格监管,确保我市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二、措施任务
(一)统筹推进“菜篮子”建设,不断提高农产品供给能力
1、认真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各相关部门要把“菜篮子”工程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建设一批规模化、专业化“菜篮子”基地。抓好我市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落实,加强“菜篮子”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建设。
2、加大对蔬菜生产的扶持力度。狠抓结构调整,不断增加蔬菜生产面积 ,进一步压缩和控制洋葱和制种玉米面积,发展优质蔬菜、洋葱、畜牧养殖业等产业。立足设施农业,夯实蔬菜生产基础,对新建日光温室,继续实施财政补助政策;对发展移动式塑料钢架大棚,每座(0.6亩)财政补助0.2万元;对连片发展设施蔬菜生产的,还可采取项目集成配套措施给予扶持。
3、认真抓好“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和蔬菜直销等便民销售点。加大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程,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和社区内等市场建设力度,必要时设立特价直销点,抑制物价过快上涨。
4、促进龙头企业加快发展。继续加大对牧源滩万头肉牛场、龙腾肉驴养殖场等农业企业的扶持,使其充分发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示范带动作用。
5、充分发挥农业专业合作组织作用。重点扶持1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省级示范社,重点培育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蔬菜示范社,积极引导菜农联合起来建立蔬菜生产合作社。
6、严格落实惠农政策。积极争取并认真落实中央和地方的强农惠农政策,切实加强监管,促进和壮大“菜篮子”、“米袋子”生产规模。2011年,计划争取夯实“菜篮子”、“米袋子”产业建设强农惠农资金374万元,其中: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130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150万元,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13万元,能繁母猪保险补贴30万元,能繁母牛保险补贴45万元,奶牛良种补贴6万元。
7、继续抓好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围绕优质洋葱、设施蔬菜等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以无公害为标准,以专业镇、专业村、专业户为发展方向,积极推行“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的模式,切实解决农民分散经营与企业难以对接的问题。积极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对已经发布的蔬菜栽培19项技术标准进行补充完善,积极研究制定《嘉峪关三膜覆盖及一砂两膜覆盖西瓜栽培技术规程》等4个技术标准,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3万亩,以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
(二)强化服务引导,不断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
1、不断拓展流通渠道。通过开展生产基地与超市对接,菜农直销等形式,支持和帮助大中型蔬菜批发、零售企业与主要蔬菜生产基地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费用。科学合理规划,加大投入力度,吸纳社会资金,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社区菜店和冷链物流建设。
2、营造良好流通秩序。落实国家粮食收购保护价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发展。严厉打击粮食加工企业倒卖原粮、囤积居奇、恶意炒作、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3、加强流通渠道整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和降低农贸市场摊位费、超市进场费;加大打击扰乱市场流通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促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有序衔接。
(三)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不断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1、密切关注市场供求变化。发改、商务、工商、粮食、供销、农林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重要商品供求和价格变化,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重要商品价格调控和储备吞吐等政策建议。
2、落实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蔬菜和猪肉价格调节基金,保障政府蔬菜和猪肉储备规模,确保价格异动情况下的市场供应。
3、完善应急预案。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嘉峪关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等预案,根据我市市场供应、价格情况发展适时启动。
4、推进配套措施。落实好淡季化肥储备政策,保障春耕和“三夏”用肥;组织引导农村专业合作社、农资专业合作社、农资超市等合理储备低价农资,在紧缺时为农户低价提供。建设蔬菜冷藏保鲜气调库,调节我市蔬菜保鲜冷藏量的不足问题,形成农产品流通冷链物流配送机制,降低蔬菜流通费用;确定我市粮食应急加工定点企业,加强应急供应网点建设。
(四)高度重视民生工作,不断提高对低收入群众的保障力度
1、保障农民增产增收。农产品价格适度上涨有一定的合理性,切实防止动用行政手段打压农产品价格的倾向。通过整顿治理农产品流通环节的价格秩序,使农产品价格上涨的利益更多地向农民倾斜。要继续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的监管,切实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
2、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行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通报制度,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不因价格上涨而受到大的影响。实施“菜蓝子工程”和“农校对接”,保障各类学校食堂副食品供应,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
3、加强民生价格监管。继续清费治乱减负,规范学前教育、房地产开发和销售、加大对垄断行业收费行为的监管,切实减轻群众生活负担。
4、做好房价稳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通知》规定的各项措施,开展商品房成本核算,合理控制成本利润率,做好房价稳定工作,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五)着力整顿市场价格秩序,不断夯实做好稳定物价工作的基础
1、加强市场价格监测。进一步健全大宗农产品、初级产品供求和价格变动的日常监测预警制度。在扎实做好日常价格监测的同时,注重加强对涉及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时段的价格监测,及时发现价格异常波动或异常波动征兆,特殊时段要启动“日报”制度,准确掌握市场供需情况和价格动态,尽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及时出台宏观调控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2、加大价格专项检查力度。针对当前价格热点和难点问题,着力做好各类专项检查。开展涉农收费、化肥价格、粮食收购价格检查,促进农业稳产增产;开展涉企收费、交通运输价格、垄断行业收费检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开展成品油、天然气、水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检查,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开展医药价格、教育收费、银行收费检查,减轻群众负担。
3、加大价格监管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对近期价格出现快速上涨的重要商品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经营者串通涨价、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行业协会、为商品交易提供服务的单位以及其他单位的监管,实现价格监督检查的全覆盖。推进反价格垄断执法,重点打击价格垄断协议,依法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中的价格垄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4、认真做好价格投诉举报工作。畅通“12358”价格投诉举报渠道,保证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对群众相关的价格投诉举报,要做到认真受理、严格查处,及时答复。
(六)正确引导市场消费和价格预期,不断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1、加大舆论宣传和政策引导。在特殊情况下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保障供应、稳定物价的各项政策措施,稳定市场预期。各级新闻媒体要坚持正面宣传,围绕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价格热点问题,把握舆论导向,加大政策宣传及舆论引导力度,增强人民群众对稳定价格的信心,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2、积极倡导诚信、自律。通过对经营者进行及时的提醒告诫,引导生产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各新闻媒体要正确引导社会各方面理性对待市场变化,客观看待价格波动的影响,稳定群众预期消费心理,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好工作落实。物价问题关系国计民生,涉及千家万户。去年年底以来我市价格总水平,特别是农副产品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已对我市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造成一定影响,成为当前我市经济运行中不容忽视的问题。全市各部门要从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稳定市场物价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我市出台的各项保障供应稳定物价的政策措施。
(二)完善体制机制,部门协同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 《嘉峪关市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形势分析,统筹做好全市稳定市场价格的各项工作。建立全市各相关单位沟通顺畅、配合密切、齐抓共管的工作联系机制。
(三)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监督落实。三区、发改、财政、商务、工商、教育、粮食、农林、供销、民政、房管、市管中心等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认真做好本部门承担的工作,认真做好稳定价格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加大专项投入,加大工作力度,不定期向市价格调控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市监察部门要牵头督查,重点检查各部门调控领导机构建立情况、稳定市场价格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对工作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