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政策解读
1、关于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主要目的及政策依据
近年来,在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快速发展,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办学能力和办学水平稳步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已成为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促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调整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和高等职业教育生源结构,逐步构建职业教育立交桥,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12号)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2008]8号)等文件精神,我省对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和改革(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甘肃省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甘招委发[2010]34号)。
2、此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主要特点
此次考试的主要特点是突出了对学生文化知识、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的综合评价与考核,重点考查学生的理论学习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通过考试制度改革,拓宽学生继续学习的途径,为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机会和选择。同时,引导职业教育加快教育教学改革,通过技能竞赛和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不断强化实践和技能培养,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吸引能力,促进我省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更好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3、关于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此次改革是将原来“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专业基础课综合+专业课综合”调整为“文化综合素质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专业技能水平测评”。取消原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单科考试。学生考试成绩为三项考试成绩总和,满分为750分。
调整后的“文化综合素质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德育课、健康与安全常识。分值为2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主要测试学生的基本职业素养。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分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加工制造类、交通运输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资源环境类、旅游服务类、文化艺术类、教育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等十二个专业大类,考试专业可根据招生及毕业生变动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分值为3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主要测试不同专业学生对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理解水平。
“专业技能水平测评”主要依据学生实践操作能力水平测试成绩、各级技能大赛成绩及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情况进行计分,最高分值为200分。
4、改革后“文化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的具体科目和分值
| 专业类别 |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300分) |
文化综合素质测试 (2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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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林牧渔类 |
(种植) |
植物生产与环境,植物保护技术,林果生产技术,各100分 |
一、语文(50分) 二、数学(50分) 三、英语(30分) 四、计算机应用基础(50分) 五、德育(50分) (其中:职业道德与法律20分、经济政治与社会15分、哲学与人生15分) 六、健康与安全常识(20分) (其中:健康与心理健康15分,安全常识5分) |
| (养殖) |
动物营养与饲料,动物防疫技术,畜禽普通病防治,各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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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药卫生类(护理) |
解剖学(100分) 内科护理学(60分) 外科护理学(40分) 基础护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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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工制造类 |
(机电工程) |
机械基础(120分),金属工艺学(120分),机械制图(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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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电工) |
机械常识(80分),电工技术(120分),电子技术(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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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类 (汽车运用与维修) |
汽车机械基础,汽车电工电子基础,汽车构造与检修, 各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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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木水利类 |
工程力学,工程制图,工程材料,各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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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技术类 |
计算机网络基础,数据库应用技术,高级语言(c)程序设计,各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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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经商贸类 |
财贸 |
基础会计,税收基础,市场营销各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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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英语 |
商务英语(100分),英语翻译(100分),英语阅读与写作(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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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源环境类 |
(测量技术) |
测量绘图(60分),地形测量(120分),工程测量(1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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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质调查 与找矿) |
矿图(60分),地质学基础(120分),地质勘查(1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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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服务类 |
(旅游服务) |
旅游概论,旅游地理,礼仪,各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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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烹饪) |
烹饪原料知识,食品营养与卫生,中式烹饪技术,各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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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艺术类 (服装设计与工艺) |
服装结构设计与制图(160分),服装制作工艺(80分),服装设计知识(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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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类(学前教育) |
幼儿心理学(100分),幼儿教育学(100分),幼儿卫生学(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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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文秘) |
文书与档案管理基础(80分),秘书基础(90分), 公共关系基础(90分),应用文写作基础(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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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文化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考试复习大纲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甘肃省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甘招委发[2010]34号)精神,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大纲及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教材,结合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材使用情况,省教育厅依托“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学科课程组”组织编写了《甘肃省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大纲》,供参加升学考试的考生复习使用。需要者请和当地市州教育局职教(处)科联系。
6、关于“专业技能水平测评”记分办法
“专业技能水平测评”依据学生实践操作能力水平测试成绩、各级技能大赛成绩及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情况进行计分,最高分值为200分。其中: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技能竞赛成绩或实践操作测试成绩最高不得超过100分,同时取得国家及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记20分,两项最高分值120分。对参加过市(州)级、省级及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的考生,获市(州)级大赛优秀奖记120分;获省级技能大赛优秀奖、市级技能大赛一等奖记150分,二等奖记140分,三等奖记130分;获国家级技能大赛优秀奖、省级技能大赛一等奖记180分,二等奖记170分,三等奖记160分;获国家级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记200分;学生在校期间参加两次以上技能大赛,按最高奖项计分。没有专业技能成绩的往届毕业生,可到原毕业学校申请技能测试,由测试学校出具成绩证明。
为规范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标准,根据国家大赛相关规定,省、市级职业技能大赛各项目的获奖比例按参赛学生数的百分比确定,即: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其余为优秀奖。竞赛项目由省教育厅统一确定,竞赛结果报省教育厅备案;市(州)级技能大赛专指市州教育局及与相关部门、行业共同组织的技能竞赛活动;省级技能大赛专指省教育厅及与有关部门、行业共同组织的技能竞赛活动;国家大赛专指教育部及与有关部委、行业共同组织的技能竞赛活动。
7、关于职业资格证书记分问题
为引导和鼓励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在校期间积极考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推荐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此次改革对未参加市州以上技能大赛的考生,取得国家及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记20分。已参加国家、省、市级技能大赛并获奖的考生不能叠加记分。
8、关于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报考资格及报名办法
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成人中专)应、往届毕业生,均有资格报名参加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首先,应、往届考生须在规定期限内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参加省招办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其后,应届毕业生在省教育厅通知规定的期限内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填报专业考试报名表并交纳报名考试费,往届毕业生在省教育厅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可就近到户口所在市(州)教育局职成(处)科或指定地点填报专业考试报名表并交纳报名考试费,组织报名的学校及单位要在规定期限内将报名材料报市州教育局职成(处)科。
9、关于改革后的招生考试收费标准
依据《甘肃省发改委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入普通高等学校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1﹞123号)文件精神,对口招生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生120元,其中,文化课综合考试每生60元,专业课综合考试每生60元。
10、关于考试组织及考试时间
教育厅职成处负责对口招生考试的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登分工作;省招办负责高考报名及录取工作。
各市、州教育局负责当地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和所在地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学生专业考试的报名、资格及材料审查、考场安排、考试组织和建档等工作。
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每年5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