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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发布《教育数据分类分级指南》和《大屏幕交互式智能教学终端通用要求》两项教育行业标准的通知

2026/02/02 1.9w 阅读 334 点赞

教育部关于发布《教育数据分类分级指南》和
《大屏幕交互式智能教学终端通用要求》
两项教育行业标准的通知

教科信函〔2025〕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完善教育信息化标准体系,提升教育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水平,规范使用大屏幕交互式智能教学终端,支撑教育数字化高质量发展,我部研究制定了《教育数据分类分级指南》和《大屏幕交互式智能教学终端通用要求》两项标准,现作为教育行业标准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教育数据分类分级指南

     2.大屏幕交互式智能教学终端通用要求

教 育 部

2025年12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