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及亲属、相关单位:
截至2025年9月,嘉峪关市市本级共有78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已暂停待遇一年以上,前期我局通过多种途径未联系到暂停待遇人员及其亲属。为保障待遇领取人员合法权益,请待遇领取人员及亲属或单位经办人见此通告后,相互转告。若待遇领取人员健在,请尽快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我们会在查询到认证记录后恢复待遇发放;若待遇领取人员已经死亡,请亲属或单位尽快联系我局办理遗属待遇申领手续。
温馨提示:领取养老金人员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期间死亡的,其亲属应及时向待遇享受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备,社保经办机构将暂停其相关养老待遇,并支付丧葬费待遇和清退个人账户余额。如存在死亡冒领、重复领取、服刑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要及时退还冒领基金。对逾期不及时办理或者故意隐瞒实情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科室:企业养老保险科
联系电话:0937-6788971/6789726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