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政策形合力 助推企业促发展
——连续下调失业保险缴费费率 减轻企业负担
为应对当前低迷的经济形势,切实减轻企业用工成本,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我市经济健康发展。按照《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甘人社通[ 2016 ] 202 号)文件精神,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失业保险费缴费费率由 2% 调整为 1.5% ,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 1.5% 下调至 1.2% 、职工个人缴费费率由 0.5% 调整为 0.3% ,期限暂定为两年,这是继 2015 年 3 月费率由 3% 下调至 2% 后的又一次调整。经测算,此次下调将为企业和职工减轻负担 1100 万元左右( 2016.5-12 月), 至此, 2015-2016 年连续两年下调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为企业和职工减轻负担共计 3800 万元,惠及职工 5.7 万人。
近年来,随着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的继续落实、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的连年下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企业和参保人员享受到了国家优惠政策带来的好处,惠民政策形成的合力也促使企业在化解产能、转型升级、脱困发展的道路上轻装前行。据统计,仅 2015 年 -2016 年上半年,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 5874 万元、 2015 年 3 月 -2018 年 4 月费率下调使基金征缴预减少 6200 万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 2007 年 205 元 / 月提高至现在的 1081 元 / 月。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实施,彰显了党和政府在新形势下鼓励、扶持企业发展壮大的决心和力度,也为更好地推进结构性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和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