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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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2024/02/09 1.7w 阅读 174 点赞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家园林城市复查重点内容和《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把复查工作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紧密结合起来,固强补弱,抓重点、促整改、求实效,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复查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

二、主要任务

(一)根据《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和复查重点内容要求,对我市国家园林城市达标情况和复查重点内容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二)根据复查内容,明确责任单位,查漏补缺,确保各项内容达到《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及复查重点内容的要求。

(三)根据《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和复查重点内容,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复查资料数据的搜集整理和台账建立。

三、工作计划

(一)动员准备阶段(2023年12月15日—12月31日)  

(二)自查评估及上报资料(2024年1月1日—3月31日)

(三)落实任务,全面整改,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上报复查资料(2024年4月1日—4月30日)

(四)迎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组实地复查

(五)迎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抽查

四、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二是对照标准,周密部署;三是突出重点,全面整治;四是密切配合,完善资料;五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相关文件: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