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 对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选矿厂尾矿库闭库销号的公告

2025/10/19 1.6w 阅读 222 点赞

根据《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甘肃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选矿厂尾矿库已完成闭库治理,并在嘉峪关市应急管理局监督下组织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及尾矿库专家进行了闭库验收并通过,符合闭库条件。现决定,对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选矿厂尾矿库闭库销号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一、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选矿厂尾矿库不可再作为尾矿库使用,不可再进行排放尾矿作业。

二、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负责尾矿库日常维护,严格执行巡检制度,确保闭库后的安全稳定。

三、嘉峪关市应急管理局不再将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选矿厂尾矿库纳入尾矿库数量统计和监督管理范围;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土地复垦和地质灾害防治监管工作。

特此公告。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